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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关于同意宿城区耿车镇大众村等16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000000001/2024-01072 分类 市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2-02
文号 宿政复〔2024〕102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宿政复〔2024〕102号 市政府关于同意宿城区耿车镇大众村等16个村庄规划的批复.doc
时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宿城区耿车镇大众村等16个村庄规划的批复

宿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批准耿车镇大众村等16个村庄规划的请示》(宿区政〔2024〕1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城区耿车镇大同村、大众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宿城区耿车镇刘圩村、红卫村、白鹿湖社区村庄规划(2023-2035年)》《宿城区埠子镇肖桥村、官庄村、蚕桑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宿城区埠子镇街南居委会、破圩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宿城区屠园镇古河村、要道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宿城区洋北街道荣昌社区村庄规划(2023-2035年)》《宿城区中扬街道范集社区、岭桥村、二里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区要严格落实规划要求,强化规划实施管理,推进乡村地区各类建设,完善村庄公共服务功能,优化村庄公共环境,促进村庄有序、健康、协调发展。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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