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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关于同意宿迁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含宿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000000001/2024-01073 分类 市政府文件   卫生    批复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2-17
文号 宿政复〔2024〕107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宿政复〔2024〕107号宿迁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含宿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的批复(1)(1).docx
时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宿迁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含宿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的批复

市城管局:

你局《关于报批宿迁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含宿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的请示》(宿城管发〔2024〕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修编(含宿迁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经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是我市环境卫生和垃圾分类规划和管理的重要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如确需调整,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三、你局要会同各区(功能区)、市各相关部门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推动规划中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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