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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索引号 014320291/2022-00390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安全生产监管    其他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2-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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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有效整合我市应急救援资源,打破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行动中各部门普遍存在的缺乏队伍、物资、装备支撑的被动局面和跨部门协作的壁垒,全面提升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宿迁市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全灾种、大应急”抢险救援需要,充分发挥好应急部门综合优势和相关部门专业优势,着力健全协调一致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实现平时联演联勤、战时协调联动、应急联动保障等联动快捷高效,提高我市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能力。

(二)目标要求。坚持平战结合,立足党委政府统筹推进、行业部门主体实施,调动各种应急资源和手段,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各方应急救援力量密切协同的联动工作机制,构建“梯次搭配、协同响应、无缝衔接”的立体化应急救援大格局,形成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体、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体系。

(三)指挥体系。明确领导机构为市委、市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同时根据需要在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应急管理局,由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间的应急联动等工作。成员单位包括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卫生健康委等30家单位。运行体系明确各级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一般级别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事件时,由县区直接指挥,协调应急联动单位进行救援处置。当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或社会影响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时,由市级负责指挥事故处置并衔接省级应急救援领导体系。

(四)机制运行。平时状态,各成员单位围绕一次应急联动工作会议、一次应急队伍(专家)工作会议、一次应急物资储备工作会议、一次应急通信互通测试、一次跨部门联合演练活动“五个一”要求,落实各项举措,加强日常联勤联演,互通应急信息,做强应急基础支撑;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事件,市政府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实际情况,作出应急响应决定并启动相应预案。市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协调联动领导机构转入实体化运作状态,办事机构进入实战状态;同时,《联动机制》围绕应急指挥、信息互联、物资调配三方面保障,细化了保障的责任主体、部门、要求和措施,充分发挥联动最大效能。

(五)工作要求。从加强组织领导、提升整体合力、严肃工作纪律三个方面明确了加强应急协同联动的工作要求,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灾害,信息传递畅通,救援联动及时。

(六)附件内容。为进一步理顺体系、方便运作,绘制了市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组织体系图和市应急救援协调联动一张图,列出了市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成员单位职责清单和市专项应急指挥部一览表,为快速高效处置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