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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中心城区促进消费二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索引号 000000001/2022-00256 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2-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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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中心城区促进消费二十条措施》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消费工作部署,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充分释放城乡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全面复苏,结合宿迁实际,制定《宿迁市中心城区促进消费二十条措施》。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5月上旬,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启动政策措施谋划工作。5月13日、5月1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明康同志先后两次召集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就促进消费政策进行会商,明确了二十条具体措施。5月23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忠伟同志专门听取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5月26日,宿迁市政府六届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5月27日,专题召开宿迁市“促消费2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公布并正式实施。

二、主要内容

二十条措施主要从以下方面支持服务业发展和拉动消费。

一是发放补贴、刺激需求。主要包括发放3000万元消费券、1000万元购车惠民券,景区推出优惠票价和打折年卡,体育场馆降低收费等,同时商圈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延长,通过发放消费券、降低票价、免费停车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市民群众的消费意愿,刺激消费需求。

二是营造氛围、做热市场。通过举办“嗨在宿迁•欢乐消费”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商文旅演艺活动、零售业让利促销活动、餐饮业优惠打折活动等,集聚人气商气,做热做旺市场,全面促进“吃住行娱购游”等领域消费。

三是减免费用、降低成本。充分考虑今年以来服务业企业受疫情影响时间较长、负担较重的实际,通过发放复市复业补贴、防疫补贴、减免房屋租金、宽带费用、水气费用优惠、积极推进减税降费等多种举措,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支持市场主体更好发展。

四是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在促进线下消费的同时,出台政策,鼓励企业线上销售,支持发展直播电商,并加强与京东等线上平台合作,让本地商品销路更加多元畅通。

五是改善服务、优化环境。优化信用管理与服务,对受疫情影响出现还款逾期的,合理调整逾期信用记录报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加强执法检查,打造放心消费环境。实施消费包容的城市管理,在一些特定街区,允许市场主体在不影响防疫安全、公共安全和交通通行的条件下,开展户外商业促销活动。

三、主要特点

一是结合实际、凸显特色。二十条措施中,有十七条是结合我市实际谋划制定,有三条是上级规定或上级政策鼓励。通过突出独创,更好体现针对性和宿迁实际,力争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是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一方面拿出近6000万元的财政资金,发挥引导和杠杆作用,另一方面让国有企业和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进来,让企业成为此次促消费活动的主力军。

三是精细实施、确保落地。各责任部门对每一项措施都出台具体实施方案或操作细则,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政策如实兑现,企业和群众真正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