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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百分考核细则的通知
索引号 014320144/2012-00038 分类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2-10-22
文号 宿政办发〔2011〕206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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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百分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特制定《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百分考核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县区、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我评分,并于2011年12月30日前,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于近期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市依法行政考核中政府信息公开部分的得分依据,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全市2011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中政府信息公开部分的得分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市行政办公大楼365房间;联系电话:84368216)

附件:1. 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百分考核细则(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 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百分核细则(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城)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单位名称:                            

分 类

     

小项及分值分配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8分)

1.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建立(明确),工作人员落实,任务分解到位,建立对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的指导关系。

分管领导明确(1分)

 

工作网络建立(1分)

 

工作机构建立,人员落实(1分)

 

任务分解到位(1分)

 

2.制度体系建设完整。

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1分)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1分)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1分)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1分)

 

(二)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5分)

1.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政务建设情况。

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和畅通链接(1分)

 

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分)

 

网站上有依申请公开的入口(1分)

 

2.信息公开场所的建设情况。

至少一处公开场所(1分)

 

公开场所、人员、设备落实(1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67分)

1.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情况。

根据本部门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3分)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情况。

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15分)

 

发布的信息归入的类别正确(12分)

 

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5分)

 

发布的办理事项内容及要求与实际办理的情况一致(5分)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情况。

至少建立一种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途径(3分)

 

对于不能当场答复的申请,受理时按要求出具受理单(2分)

 

对于需要征求第三方意见的能按程序书面征求意见(3分)

 

对于需要延长答复的申请按程序办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3分)

 

4.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发布情况。

2010年度报告在2011 331前上报并公布(5分)

 

2010年度报告包含的要素完整,1项扣1分(6分)

 

5.市政府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完成情况。

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5分)

 

(四)其他

情况

20分)

1.举报、投诉信息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发生举报、投诉情况经查实的,每次扣2分(4分)

 

2.发生的泄密情况。

发生泄密情况被查实的,每次扣2分(4分)

 

3.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扣4分(4分)

 

4.发生信息公开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

出现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的,扣2分(4分)

 

5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其他情况。

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分(4分)

 

加分情况10分)

因政府信息公开成绩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加10分。

没有获得所要求奖励的不加分,获奖的加10分,最后计入总分,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得分

 

合计得分

 

注:单项考评内容除规定扣分不封顶外,其余扣分之和不超过单项总分,扣完为止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分别是被考核单位最终累计得分060分(不含60分)的为不合格、6080分(不含80分)的为合格、8090分(不含90分)的为良好、90100分的为优秀。


附件2

宿迁市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百分考核细则

(各县、区,开发区、园区、新城)

单位名称:                            

分类

考核内容

小项及分值分配

 

(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20分)

1.分管领导明确,工作机构建立(明确),工作人员落实,任务分解到位,主管部门明确、工作网络建立。

分管领导明确(1分)

 

主管部门明确(2分)

 

工作网络建立(2分)

 

工作机构建立,人员落实(5分)

 

任务分解到位(2分)

 

2.制度体系建设完整。

政府信息公开考评制度(2分)

 

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2分)

 

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2分)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2分)

 

(二)场所及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7分)

1.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电子政务建设情况。

建立地区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管理系统(1分)

 

网站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建立和畅通链接(1分)

 

网站上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1分)

 

网站上有依申请公开的入口(1分)

 

2.信息公开场所的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1分)

 

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建设(1分)

 

依申请公开场所、设备落实(1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55分)

1.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编制情况。

根据本地实际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5分)

 

2.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完整性、真实性情况。

本级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形成或更新20日内按要求发布或更新(10分)

 

本级发布的信息归入的类别正确(5分)

 

本级发布的信息内容完整(5分)

 

本级发布的办理事项内容及要求与实际办理的情况一致(4分)

 

3.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处理情况。

本级政府至少建立一种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3分)

 

政府文件形式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办理办法(3分)

 

按规定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5分)

 

4.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发布情况。

2010年度报告在2011 331前上报并公布(4分)

 

2010年度报告包含的要素完整,1项扣1(6)

 

5.市政府布置的其他相关事项完成情况。

未及时完成的每次扣1分(5分)

 

(四)其他

情况

18分)

1.举报、投诉信息的发生及处理情况。

发生举报、投诉情况经查实的,每次扣2分(4分)

 

2.发生的泄密情况。

发生泄密情况被查实的,每次扣2分(4分)

 

3.发生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败诉的扣4分(4分)

 

4.发生信息公开应急事件的处理情况。

出现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的,扣3分(3分)

 

5.不符合《条例》要求的其他情况。

造成恶劣影响的,每次扣3分(3分)

 

加分情况10分)

因政府信息公开成绩突出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奖励的加10分。

没有获得所要求奖励的不加分,获奖的加10分,最后计入总分,总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得分

 

合计得分

 

注:单项考评内容除规定扣分不封顶外,其余扣分之和不超过单项总分,扣完为止。考核结果分四个等级,分别是被考核单位最终累计得分060分(不含60分)的为不合格、6080分(不含80分)的为合格、8090分(不含90分)的为良好、90100分的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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