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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 文号: 宿发改价格发〔2024〕272号
发文日期: 2024-10-31 有效性:
名称: 关于明确市区管道燃气企业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主题分类: 部门政策文件   物价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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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市区管道燃气企业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4-10-31 16:44

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宿迁双闽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宿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明确各公司202311月至202410月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如下:

一、宿迁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最高不超过3.65/立方米,宿迁双闽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宿迁华润燃气有限公司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最高不超过4.16/立方米。价格执行期限自2023111日起至20241031日止,在下一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联动之前,各燃气企业按此次明确的价格执行。

二、各公司应严格执行上述价格政策,加强与终端用户沟通,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强化服务,确保市区天然气市场供应稳定。



宿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1017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