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宿迁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142334102/2024-00010 | 分类 | 信息公开年报 烟草 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烟草局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关键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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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编制宿迁市烟草专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迁市人民大道6号;邮编:223800;联系电话:0527-84389006;传真号:0527-84389007;电子邮箱:472846226@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宿迁市烟草专卖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公司)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精神,制定《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公司)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主动做好政策法律解读,积极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理念,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年我局2023年行政许可966起,2023年行政处罚916起。通过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共计60条。重点发布部门文件、政策解读、权责清单调整情况、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等栏目信息。此外,通过宿迁日报、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外网等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项,全年收到信息公开复议6起、信息公开诉讼6起,无信息公开举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均未实行收费制度,全部免费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平台日常维护管理,切实保障网站日常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保障政务服务事项顺畅。认真做好专卖零售许可一网通办,推进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功能。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做到有培训、有总结,形成闭环。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批程序,规范信息审批发布流程等。
(四)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各类信息公开平台运行良好,网站更新及时,政府反馈的公开问题也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有效处理,在平台建设中,切实增强对社会关切的主动回应。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加强部门间协作,密切关注政策发布后各种舆情动态,及时做出回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五)监督保障
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协调机制作用,认真做好专卖零售许可一网通办,推进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功能。不断提升市场监管质量水平,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市场监管计划,严格落实市场检查要求,规范公开市场检查结果,提升烟草行业“互联网+监管”系统公示数据质量,提高执法信息公开水平。12345在线共收咨询类、投诉类、建议类等服务工单和省局工单共425件,服务工单处理及时率100%,群众满意度98.82%。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宿迁市烟草专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业务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在做好政策规范性文件主动公开,同步做好政策解读的同时,丰富解读形式,增强解读效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细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子栏目还需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流程,细化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专栏,主动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信息,提供多样性网站检索功能,提高在线互动平台的实用性,满足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宿迁市烟草专卖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中未产生信息处理费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