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印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 ||
索引号 | 469760234/2022-00113 | 分类 | 信息公开制度 其他 其他 |
发布机构 | 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 |
文号 | 宿住房公积金〔2022〕19号 | 关键词 |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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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
关于印发《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所属各管理部:
为大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和扩大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国家级试点成果,根据《宿迁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宿政办发〔2022〕32号)精神,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聚焦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做好信息公开
(一)严格落实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按照省住建厅安排部署,如实制定和按时上报住房公积金年度信息披露数据,按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年度会议通过,持续推进公积金的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公积金“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展示,并在网上宿迁、中心门户网站等媒体公开发布。
(二)做好公积金涉及市场主体信息公开。顺应市场需求,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打造可感优质的公积金政策环境。做好公积金网站政策专栏的动态更新,及时更新中心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专栏,打造最优环境氛围。
(三)推进开展住房公积金便民惠民利民服务举措。充分利用中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政策简明问答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两全两通”等便民服务举措,不断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的现实需求,促进社会消费扩容提质。
二、聚焦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做好信息公开
(四)精准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积极开展送政策上门、进园区等活动,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制定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惠企便民措施,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制定若干公积金政策及措施。
(五)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加强稳就业保就业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公积金出台的相关就业支持政策及时、精准传达至相关群体,帮助纾困企业更好发展。重点对相关企业开展走访并做公积金惠企政策讲解、传达,使公积金各项惠民助企政策能够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最大限度利企惠民。
(六)规范住房公积金中心信息公开。严格执行已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制定办法》,深入推进公积金的信息公开。建立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对已开通12329客服热线电话、网站互动交流平台和接收现场咨询等方式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并及时予以回应;在公积金中心网站建立信息公开专栏切实提升监督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维护公积金缴存人的切身利益。
三、提升政策公开质效回应社会关切
(七)深化政策文件集中公开。完善公积金政策及其解读,严格执行集中公开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按照规范的网络文本格式发布,优化数据下载功能,稳步推进公积金政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历史文本收录上传工作。中心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等均应同步制作并报送政策解读材料。及时组织开展重要政策、重点举措的解读活动,重点加强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不断提高文件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和通俗性,避免形式主义问题,全面提升解读工作质量。
(八)提升政策落地质效。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严格督查跟进,确保落实到位。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更好解答公积金的惠民政策和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围绕公积金行政规范性文件、公积金政策文件和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政策科室解读、文字解读、图文解读、视频解读、场景演示、短视频、“政在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形式多维度予以解答,不断丰富完善政策文件专栏。
(九)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回应工作主动性,完善中心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江苏政务服务、12345政府热线、政务微博、微信、公积金App等渠道,及时搜集发现公积金热点问题,了解公众对公积金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公积金政策完善。通过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公积金政策百问百答专栏”等载体,开展“公积金政策宣传月”“送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全方位宣传住房公积金的惠民政策和服务举措,不断提高公积金政策知晓率。
四、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十)巩固运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国家级试点成果。严格执行我市制定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15+4项制度,切实增强规范意识,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严格按照宿政办发〔2021〕23号文件规定,动态更新完善本单位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三项清单,并及时发布2022年版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目录清单。严格按照宿政办函〔2021〕21号文件中的配套图表及文书格式,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办理,防范法律风险。
(十一)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继续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推进公开、互动、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实现“一网通查、一网通答、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明确发布审核责任,政务新媒体在发布稿件中统一标注拟稿人、审稿人、发布人。不断提高中心网站信息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水平。进一步推进公积金信息公开化、标准化、信息化。持续做好公积金网站建设,完善公积金数据库,推进数字化利用。
(十二)高质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及时公开公积金涉农惠民政策信息,加快完善住房公积金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做好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与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补充目录的衔接并动态更新。结合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进一步优化网站解答、现场解答、电话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积极推进办事服务“快递式”公开,通过信息化手段,动态公开办理状态、办理时间、办理人员、该环节应知晓的政府信息等办事服务全流程全节点政务信息,引导办事预期,优化营商环境。
五、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
(十三)强化工作职责。中心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部负责人为成员,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协调,指导监督。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或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持续提升业务能力。
(十四)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本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严格督查跟进,确保落实到位。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中心当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有针对性地梳理完善,进一步强化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咨询服务水平。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