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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570316779/2022-0000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机关事务    报告
发布机构 市残联 发文日期 202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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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内容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等。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宿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uqian.gov.cn/)和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网站(http://www.sqdpf.org.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57118,地址:宿迁市滨河路9号,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地址:sqcltg@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准确执行《条例》,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高质量公开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有力的工作支撑。全年主动公开信息395条,其中在网上宿迁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53条,通过部门网站发布概况类、政务动态等信息342条,政务微信推送信息314条。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制定并公开了《市残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保市残联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宿迁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公开方式和公开程序,对政策文件进行有效和失效标注。优化了服务流程,简化了操作程序,提高了为民服务办事效率。

(二)加强平台建设, 提高办事服务力度。强化日常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政务新媒体发稿统一标注供稿、编辑、审核,不断拓展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互动、查询、办事服务等功能,推动更多优质政务信息和服务资源向移动端集聚,推动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舆论监督,及时准确回应。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在微信公众号开通了掌上办渠道,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的政务舆情监测工作。今年以来,12345共收到19件咨询信件,都及时予以答复,按时办结率100%

(四)组织业务培训,强化队伍建设。116日上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学习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宿迁市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宿迁市政府信息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同时,要求全体人员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会所有政府信息公开都要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致的原则,同时,领导还要求全体人员在集中学习培训之后同时加强自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会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021年无规范性文件出台,无政府集中采购等。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我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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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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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我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二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三是与公民互动交流的形式较少。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主要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改进:积极探索并实行各种方便残疾人查阅、了解信息的公开方式;二是政策解读除图文解读外,可进一步拓展音频、视频等多种解读形式。三是增强与残疾人的活动交流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市残联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过程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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