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市医疗保险技术保障中心: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2024版)的通知》(医保发〔2024〕34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宿迁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宿迁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
宿迁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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