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宿迁宗教活动场所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期间未发生安全事故。
一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局集中学习会10次,全体党员干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监管责任意识不断增强。
二是周密部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局党组召开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具体安全生产工作,印发《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文件8份,召开工作部署会13次。
三是常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各1次,开展检查32次以上,下发交办单10个,全市共排查整改安全隐患351个。
四是狠抓长效管理。着力解决既有建筑安全隐患,对C级、D级的既有建筑按照“一屋一案”方式督促整改,完成整改C级建筑14栋、D级2栋。落实落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伊斯兰教、基督教场所实现不在场所内设置厨房、使用灶具,佛教、天主教使用燃气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灶管阀”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提升场所自救能力,有65个场所安装了感烟火灾探测器,2个场所安装喷淋装置,7个场所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27个场所设置微型消防站。建立部门齐抓共管良好工作机制,联合文旅、消防等部门开展平安宗教活动场所联创建活动,推动各县(区、功能区)落实属地安全领导责任,共同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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