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新闻记者 张云 通讯员 茆长城 实习生 马钰)政府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前不久出台的《宿迁市“营商环境提升年”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树牢政府诚信品牌”作为重要措施之一,要求各地、各部门带头讲诚信、守契约,重信践诺,对作出的承诺和制定的政策坚决兑现,以政府诚信赢得市场口碑,以政府诚信换取企业发展信心。
近年来,账款拖欠问题对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不利影响日益突出,特别是在经济下行压力下,一些长期收不回的账款,很容易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措施》要求,建立防范和化解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强化立项前评估论证,明确资金来源,严禁无预算、超预算开展建设。同时完善拖欠企业账款清理与巡察、审计、督查的常态对接机制。
“根据《措施》要求,我们将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预算管理。”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民富表示,市工信局将对各级转办、交办的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形成受理、转办、处理、反馈闭环管理机制,坚决做到每件投诉件“即受即办、办必有果、果必反馈、件件回访”,确保投诉问题真正解决、涉及欠款真正清偿、投诉方真正满意。
政府诚信履约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又是优化营商环境、提振市场信心、促使企业敢闯敢投敢担风险的前提。《措施》提出,要开展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治理,强化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合同签订、履约环节的监管,推进涉政府机构未履行生效裁判案件清理。
“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政府自身的信用是我们一直强调的。”市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徐华强表示,市发展改革委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定期跟踪各地、各部门履约践诺情况,特别是对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相关政府部门,会通过开展动态监测、畅通违约失信投诉渠道、实施失信惩戒等措施,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对于政府失信行为将如何惩戒?《措施》提出,对于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个人,在各类评先评优中予以限制。强化具有审批审核、行政执法、惠企资金等职能岗位负责人和部门的监管,实行过程由企业群众参与评价机制。
目前,我市已畅通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如果企业发现政府部门落实惠企政策不到位或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可通过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席、“宿企通”平台、“宿心办”App进行反映,或拨打市营商办电话0527-84338513、市纪委监委电话12388进行投诉举报。宿迁将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定期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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