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办法》新闻发布稿
为加强我市液化气配送环节管理,提升液化气配送服务质效,宿迁市住建局会同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了《宿迁市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管理办法》,该办法已于3月27日印发并将于2025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共25条,主要内容包括了办法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企业责任、配送车辆要求、送气工要求、部门责任五个部分。重点采取以下五大创新举措,保障市民用气更安全、更便捷。
一是建立全流程监管系统。要求液化气企业建立完善信息化系统,确保系统包含送气工从业信息、继续教育信息、配送服务信息、不良行为记录信息以及用户订派单系统、安全宣传、统一订气、投诉电话、用户评价等内容。同时,信息化管理系统要与住建部门监管系统相连接,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二是实施统一配送服务模式。《办法》要求全面取消用户自提,改由液化气企业实施统一配送服务,建立高效便民的配送体系,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送气工。与送气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健全完善送气工考核管理制度,对送气工、配送车辆统一管理。液化气企业应当严格落实用户实名、配送服务、入户安检、随瓶安检、宣传教育等制度。
三是明确经营配送区域。液化气企业应当制定完善各项配送管理制度,明确气瓶各个流通环节责任人,对配送全过程进行跟踪管理,实时将液化气充装、配送、安检及用户信息等相关信息上传至信息化管理系统。禁止超出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区域配送。
四是统一配送车辆标准。要求液化气企业统一使用符合危险货物运输标准的电动三轮车,并需由公安机关依法注册登记上牌,驾驶配送车辆的人员须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配送车辆应配置卫星定位系统,具备定位、轨迹记录、安全警示等功能,并确保实时通信在线。
五是明确送气工违规惩处措施。针对违规送气工,将根据情节轻重实施分级处理:情节较轻者处以1周至1个月待岗学习;情节较重者实施3个月待岗培训;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将采取撤销送气资格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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