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输入关键字
确定

宿迁市召开“政在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第5期)

发布日期: 2025-03-07 来源:访问量:【字体:

2025年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为全面提升大气环境质量,提高扬尘精细化管理水平,宿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宿迁市交通运输局、宿迁市水利局、宿迁市城市管理局、宿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2025年宿迁市扬尘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情况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规范建立源头严防、过程严控、末端严治监管机制,筑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联防联控网络,有效控制各类施工扬尘污染,着力解决各类道路扬尘污染问题,切实减少储备地块和闲置地块黄土露天面积,全力压降港口码头、企业堆场扬尘污染,建立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各类扬尘污染防治职责得到全面落实大气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二、整治范围和对象

全市范围内各类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征收拆迁工地、园林绿化建设工地及管养施工、交通水利工程等施工扬尘城市道路、国省干线等道路扬尘;住宅小区、单位庭院等场区扬尘储备土地、闲置地块裸土扬尘港口码头、物料堆场等企业扬尘

三、工作任务

(一)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整治

1. 强化标准落实按照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原则,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各类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要求组织工程复工验收,确保六个百分百执行落实率达到95%以上。

2. 强化责任清单:对在建工地实行清单式管理,落实扬尘治理挂钩包保责任,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督查计划,一次警告,立查立改;二次督办,强化帮扶;三次严罚,停工整改原则曝光屡禁不止、敷衍整改的典型案例依法处罚整治标准低、问题集中的典型违法问题按程序移送追责问责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人和事

3. 强化分级管控继续推行豁免工地和商砼、渣土企业红黄绿分级管控杜绝一刀切。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罚;对经常被投诉举报的单位,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行为。制定红黑榜评定办法,强化引领示范作用,惩戒存在污染问题工地。

(二)城市道路及国省干线扬尘污染整治

1. 严格执行规范化作业标准综合采取全覆盖湿扫、全天候保洁、重点部位整治、不定期清洗、定时高空抑尘措施,严格按照《宿迁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实施清扫保洁、洒水抑尘作业,确保市政道路达到八无六净,国省干线达到三无三净

2. 全面落实精细化作业要求:延长重要路段保洁时间,加强机械清扫同时,随着空气环境质量及季节变化及时动态调整

3. 全面突出阶段化关键重点:强化重点区域作业,合理排班,避开出行高峰,做到文明作业、和谐通行加强对城郊接合部”“重大活动等阶段性重点任务保障力度,及时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性环境卫生事件。

(三)单位庭院和住宅小区扬尘污染治理。

1. 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物业企业建立专业保洁队伍,确保每天湿式清扫1次、洒水不低于2次,周彻底清洗1干燥、大风以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加大清扫频次。确保住宅小区和单位庭院达到三无一不标准。

2. 落实红黑榜制度: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物业服务项目红黑榜制度,强化惩戒措施

(四)储备及闲置地块扬尘污染整治

1. 强化未开发建设用地覆盖、复绿:落实未开发建设用地(包括储备地块、闲置地块等)扬尘污染防治四到位,四不准基础上,对3个月内有使用计划的地块进行防尘网覆盖,3个月以上无使用计划的地块进行绿化。

2. 落实非收储地块扬尘整治责任:非储备的企业自留地、工程项目临时弃土区等城市500平方米以上裸露地块,按有关要求控制扬尘污染,覆盖率达100%或复绿到位率90%以上。

(五)港口码头及物料堆场扬尘污染防治

深化物料堆场标准化建设。市区物料堆场在扬尘防治七设置的基础上,建筑垃圾、工业原料、固体废弃物等临时堆放不超过12个小时的,使用密目式防尘网进行覆盖;存放时长超过12小时的,要进仓入库、密闭存储。港口码头、建筑材料、散装物流等物料堆放时长在3个月以内的,可以采用非固定式围挡;堆放时长超过3个月的,必须采用固定围挡或设置防风抑尘墙。物料堆场必须采取场地硬化,配备、使用相应的喷雾式降尘抑尘设备和车辆冲洗装置。

四、整治步骤

1. 全面排查摸底阶段(20253月底前):对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治措施。

2. 集中整治规范阶段(20258月底前):按整治清单逐项推进问题整改,市直部门开展专项帮扶和非现场巡检,确保整治到位。

3. 核查销号提升阶段(202510月底前):各地完成整治工作并申请销号,市直部门进行核查,确保整治闭环。

4. 长效保持巩固阶段(202511月以后):巩固整治成果,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年底前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记者问答】

1.问:针对城市道路和国省干线的扬尘污染整治,能否详细介绍一下具体的作业标准和措施?

答:严格按照《宿迁市环境卫生作业质量标准及考核办法(试行)》实施清扫保洁、洒水抑尘作业,综合采取全覆盖湿扫、全天候保洁、重点部位整治、不定期清洗、定时高空抑尘措施,对重要路段延长保洁时间、加强机械清扫,其中,一、二级道路14小时/天、机扫率不低于100%;三、四级道路12小时/天,机扫率不低于95%。快车道机扫率不低于100%,辅道机扫率不低于90%机扫难以覆盖的路段,安排人工进行补扫。同时,优化洒水时间和频次,洒水时段为10:00-20:00,随着空气环境质量及季节变化及时动态调整,适当每天增加25次洒水抑尘频次。

2.问:请问此次专项行动设置了哪些保障措施?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宣传发动,各司其职、协同有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规范建立一批制度,形成扬尘污染防治合力。二是强化监督执法,严格惩处曝光。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项目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问题排查要全面彻底,一次性查清,确保各项整治要求落实到位。三是推进信息共享,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建立信息共享联络机制,推进信息与数据分析运用,为专项整治、精准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强化常态监管,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推进专项行动落实。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