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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召开“政在公开”线上新闻发布会(第1期)

发布日期: 2025-01-03 来源:访问量:【字体:

宿迁市提高部分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有关情况发布

宿迁市民政局

一、背景及过程

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省政府关于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就困难群众提标工作认真开展调研测算,拟定2024年度提高部分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组织专家评审,经市政府六届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1231日,由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实施。向社会各界予以公布

二、主要内容

本次调标的对象和标准如下:

(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471日起,将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30元提高至645元,月增加15将农村特困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819元提高至839元,月增加20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相应比例同步提高。预计将惠及我市13.7万名低保对象、1.8名特困人员及7.46万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

(二)困境儿童保障标准

202471日起,将我市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2214元提高到2310元,月增加96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从1550元提高到1650元,月增加100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标准分别按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50%-100%保障。预计提标将惠及我市1.09万名困境儿童。

(三)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

2024101日起,全失能、半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分别不低于上一年度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5%8%3%执行。


相关链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部分困难群体保障标准的通知

《关于提高部分困难群体保障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图读懂】提高部分困难群体保障标准政策简明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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