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切实提升我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水平,建立健全系统谋划与阶段重点相结合的公共服务落实机制和项目化、清单化的公共服务管理机制,根据《宿迁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实施规划》(宿政办发〔2021〕67号)文件要求,对规划中59项重点任务逐年分解,按年度出台工作清单。同时,围绕各项重点任务编排的48个重点项目,按照“十四五”时期进度安排,分领域一并纳入其中。《宿迁市公共服务2022年工作清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有效落实支出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要加强《清单》中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支出预算管理,完整、规范、合理编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预算,不折不扣落实本级财政事权各项支出责任,保障资金及时下达和拨付。推动建立《清单》中非基本公共服务多元参与机制,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切实发挥市场作用,着力提升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
二、着力强化保障能力。围绕“十四五”时期规划任务和年度工作清单,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立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细化完善公共资源与常住人口、服务半径相挂钩的制度安排,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推动公共服务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政策,着力消除公共服务能力盲区。
三、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等,在公共服务政策制定、发布、实施等各环节,畅通群众意见建议反馈渠道,保证公共服务充分征求民意、紧贴群众需求、及时查漏补缺,方便群众获取服务信息、参与监督实施、维护自身权益。建立完善公共服务水平监测体系,开展服务效果满意度调查,合理引导群众预期,妥善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四、加强与民生实事工作的统筹衔接。对受益面广、关注度高、获得感强的公共服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根据“十四五”规划期内总体目标,明晰年度工作清单,排出季度工作计划,并纳入当年民生实事保障实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附件:1. 宿迁市2022年公共服务工作清单
2. 宿迁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宿迁市2022年公共服务工作清单
序号 |
重点任务 |
2022年实施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基本公共服务供给(13个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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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幼有所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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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
开展免费婚检,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2万对;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免费建立孕早期《母子健康手册》,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规范儿童健康管理,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 |
加强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建设 |
市三级妇幼保健院建设完成项目的立项,泗阳县妇幼保健院通过“所转院”项目验收,泗洪县妇幼保健院建设立项;积极创建省级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3 |
完善家庭生育养育政策支持 |
全面落实产假、哺乳假、男方护理假等政策,联合妇联、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开展妇女产假等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妇女权益保护;启动儿童友好城市试点建设工作,2022年全市建设30个儿童友好城市试点。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 |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
加大学前教育经费保障力度,落实省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并按同等标准安排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以优质评估促保教质量提升,年内创建省、市优质园25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省定标准以上,持续推动办园质量提升。 |
市教育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5 |
完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 |
县区开展困境儿童精准排查,集中排查一年不少于2次;落实困境儿童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与多个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定期比对,按“四色管理”要求分类管理,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对基层儿童队伍能力提升的业务指导,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进行至少1次业务培训;发挥全市4个儿童福利机构养育、康复、教育等方面的专业辐射作用,推进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提质转型;新建扩建6个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沭阳县1个、泗阳县1个、泗洪县1个、宿城区2个、宿豫区1个;新建扩建6个省级示范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关爱之家),沭阳县1个、泗阳县1个、泗洪县1个、宿城区2个、宿豫区1个。 |
市民政局 |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二)学有所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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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
聚焦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重点打造13个城乡共建集团,实现集团化办学向深度融合转变。推进管理融合,集团实行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推动队伍融合,推进师资双向交流、联动培养;推动教研融合,建立完善校际教研机制,组建学科教研共同体;推动育人融合,积极探索开展学生联合培养、贯通培养等试验,提高协同育人成效。新、改扩建18所义务教育学校。 |
市教育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7 |
推动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 |
深入落实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制定重点任务落实清单;推进优质高中创建,指导现有存量公办高中晋评四星,更大力度推进宿迁中学等高品质高中建设步伐;全市新改扩建6所高中。 |
市教育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8 |
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发展 |
实施2所以上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建设,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开展在企业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验收工作,建成适应产业发展的省级优质专业(群);实施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开展“订单班”“冠名班”人才培养,为企业定向培养输送5000人,积极开展社会化培训培养5万人次以上,为本地企业输送技能人才2.5万人;积极引导中职毕业生本地就业,中职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达70%。 |
市教育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9 |
促进特殊教育全纳融合发展 |
全面提高特殊教育的普及水平,以义务教育为突破口,做好全市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全面落实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政策;开展全市普通学校校长和特教校长关于特殊教育相关政策的培训工作,提升特殊教育工作理念;推进宿豫区黄山路学校(含宿豫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 |
市教育局 |
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三)劳有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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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 |
深入落实《宿迁市鼓励返乡就业创业若干措施》,在全省乃至全国打造“乐业宿迁”促进返乡创业就业品牌;打造企业用工“数智化服务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打通线上线下求职渠道;加大对个人创业者和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全年发放富民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促进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扩大就业空间;推动电商人才联网强市,开展线上线下人才培训1000人次。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人民银行宿迁支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1 |
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
全年开展创业培训5000人,扶持大学生、农民等群体创业1万人;实施典型示范引领行动,挖掘选树返乡创业就业典型20个、评选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10个;引导各地深入开展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完善市级创业(示范)基地评价标准,开展首批15家基地星级评定试点工作。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2 |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
制定出台《宿迁市就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明确培训机构管理、培训教学课程、培训过程监管以及培训补贴申领等要求;启动实施就业培训“云眸工程”,加强培训网上监管。2022年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万人次。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3 |
健全失业和工伤保险制度 |
积极推进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聚焦兜牢失业人员保障底线;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推进失业保险待遇“一卡通办”、“一网通办”与“一窗通办”;引导规范实施工伤康复治疗,2022年完成工伤康复200人次以上。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市税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4 |
深化和谐劳动关系构建 |
落实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激励机制,2022年打造省级优秀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0家;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确保农民工工资足额按时发放;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健全劳动关系监测预警维权调度指挥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法院,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四)病有所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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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织密扎牢公共卫生防护网 |
持续推进新冠肺炎疫情11个方面180项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推动市、县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设备更新,优化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做强市级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市传染病医院建设,完成装修改造工程,推进全市发热门诊“应建尽建”,争取年内全面达标。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6 |
做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按照人均93元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做细做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各项工作指标达到任务要求。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7 |
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
推进沭阳马厂、宿豫来龙两个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力争年内通过省卫健委验收;开展“甲级村卫生室”创建, 计划年内建成“甲级村卫生室”15个。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8 |
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 |
开展基层卫技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650人,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不少于20人;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六进”活动不少于40场;开展乡镇医院等级中医馆创建工作。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五)老有所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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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 |
指导各县(区)年内制定出台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细化基本养老服务对象、服务项目、服务标准、供给方式和支出责任。 |
市民政局 |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0 |
推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 |
改扩建7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家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机构,推动所有机构全部达到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要求。 |
市民政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1 |
加强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改革转型 |
推动特困人员分片集中供养,具备条件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实行社会化运营改革。 |
市民政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2 |
健全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快法定人群基本养老保险全覆盖;规范执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政策,稳步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改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173元提高到187元。 |
市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六)住有所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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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提高住房保障供给能力 |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2022年新开工保障性租赁住房180套。发放租赁补贴160户。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沭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 |
24 |
持续推进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 |
全市城镇棚户区新开工10100套,基本建成4300套。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豫区、宿城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
(七)逝有所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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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完善基本殡葬服务 |
指导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殡仪馆、公墓、灵车经营管理者制定的延伸服务项目收费和用品价格备案;做好惠民殡葬资金保障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督查检查力度。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6 |
深化惠民殡葬改革 |
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和收费管理的通知》,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惠民殡葬最高免费限额,建立殡葬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及收费行为;完成全市92个乡镇公募提档升级(新建)工作,完成市级殡仪馆及城市公益性公墓前期手续办理,启动项目建设,保障项目建设资金。 |
市民政局 |
市产发集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八)弱有所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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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完善提升保障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 |
落实低保、特困供养等兜底保障政策,保障好部分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持续推进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建设,加强动态监测和管理;会同相关部门调研出台低收入人口帮扶救助意见,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等不同类别的困难群体,实施不同层次的保障措施,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8 |
加强残疾人群体服务保障 |
每月至少组织残疾人代表开展1次“无障碍找茬”体验活动,推动城市无障碍环境进一步优化;上半年为持证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开展政策宣传,推进工作实施,下半年着重做好理赔服务工作;6月底前为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发放教育补贴;为符合条件的3000名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康复服务,为6000名残疾人提供高效便捷辅具适配补贴服务,提高辅具服务效率,缩短服务时间;举办盲人按摩培训班;6月底前启动就业创业支持中心“外挂车间”项目建设,三季度建成;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补贴和超比例奖励;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丰富服务内容,为全市2700名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 |
市残联 |
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
29 |
提升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水平 |
在全市范围内新建法律援助工作站30个;提供援助案件5500件。 |
市司法局 |
市法院、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九)行有所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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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深入实施公交发展战略 |
优化公交线路5条、新购公交车辆80辆,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6%。 |
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31 |
加快建设通畅的城市快速路网 |
洋河大道6月底建成通车;加快推进北京路、迎宾大道二期快速路建设,年内开工建设张家港大道;北京路完成投资18亿元,完成80%的桥梁工程、65%路基施工、90%雨污水施工;迎宾大道二期完成投资11亿元,完成60%桥梁、路基、雨污工程。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交通集团 |
32 |
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
新改建农村公路140公里、改造桥梁20座,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00公里。 |
市交通运输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洋河新区、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
33 |
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
沭阳县、泗阳县完成省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验收,泗洪县启动申报省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创建,市区继续推进城乡公交票价改革工作,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率达到60%。 |
市交通运输局 |
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人民政府 |
(十)景有所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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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强化水生态环境治理 |
印发《宿迁市2022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工业源、生活源、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城区水污染问题排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雨污分流和管网配套,提高污水处理效能;靠前研判汛期水文水情,部署应急和预防性治污措施,在平稳度汛的同时,防范汛期水环境质量大幅下滑;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稻机插秧推广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推动实施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产养殖尾水错峰清塘和达标排放;全市50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实现90%以上,消除均值劣Ⅴ类;启动开展骆马湖水源工程,基本完成泗阳县中运河姜桥水源地建设,实施泗洪县博世科水务应急水源地。 |
市生态环境局 市水利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气象局、市水务集团、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35 |
改善城乡人居环境质量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2年新建美丽宜居乡村130个;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工程建设投资完成率70%;河道排涝能力显著提升,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秩序的易涝积水点全面消除;城市内河基本杜绝“返黑返臭”;加强城市供水监管,委托第三方开展2022年度水质监督监测,健全“企业自检、部门监管、行业监测、公众监督”相结合的水质监管监测体系,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建设。系统谋划城市绿化总体布局,深入实施古楚公园、天柱山路公园、庐山路公园等8个精品公园建设工程,加快建设通湖大道、西楚大道等12个城市景观道路,持续推进新建小区绿地开放共享,完善公园绿地生态、游憩、景观、健康和文化功能,推动城市园林绿化由共享到乐享新提升,打造“乐享园林”品牌;持续完善海绵城市建设制度保障,加快推进《宿迁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力争年底前正式施行。全力推进海绵示范重点工程建设,培育打造示范项目,全年完成运河湾城市更新生态修复工程、通湖大道景观工程等12余项海绵重点项目,累计完成投资约33.1亿元。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湖滨新区、市洋河新区管委会 |
36 |
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 |
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四分类”,完成全市新增216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创建工作,生活垃圾“四分类”小区达80%以上,市、县(区)垃圾分类智慧管理平台联网运行,全市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98%以上;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新增农村开展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乡镇27个,开展“二次四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乡镇累计达全市涉农乡镇50%。 |
市城管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37 |
提升大气环境质量 |
坚持PM2.5与O3协同控制,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裸土地块、交通、渣土清运以及堆场、码头等扬尘污染防治,强化餐饮油烟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清洁城市专项行动,有效降低城市颗粒物排放;深入开展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清洁原料替代,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和末端治理,提高治理设施稳定性和治理效率,持续降低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常态化开展国省控大气自动站点排名,建立乡镇(街道)环境空气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夯实点位长责任。保障油品质量,规范落实油墨强制性产品质量标准;强化空气质量监测预警和污染天气应对,加强挥发性有机物走航监测和来源解析,实现精准溯源、精准治理;开展企业集群清洁生产审核,完善宿迁市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监测预警监控体系和LDAR管理系统,加强异味溯源能力建设,推进“无异味”园区建设。 |
市生态环境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气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十一)优军服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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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提升退役军人安置保障能力 |
深化“退役军人安置'全链条'工作机制“,开展安置工作“回头看“,举办“送政策进军营“活动;审核档案,复核积分,公开排名,开展待安置期间服务管理工作,筹措安置岗位,积分选岗,2022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率达100%,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率达100%,全面完成年度安置任务。 |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国资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39 |
全面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
全市各级组织不少于10场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开发线上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组织年度新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创业培训、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加大退役军人创业帮扶,开展政策宣传、创业沙龙、产品促销等活动。 |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0 |
加快构筑新型优抚保障制度 |
完成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调标工作;组织不少于1100名重点优抚对象参加短期疗养和医疗巡诊;制定出台《宿迁市部分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补充保险实施办法》,为重点优抚对象购买住院医疗补充保险,减轻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负担。 |
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十二)文体服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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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推进公共文体服务设施升级改造 |
优化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推进市图书新馆、沭阳县图书新馆、宿豫区图书馆新馆和宿豫区美术馆建设;推动市、县区公共图书馆软硬件提升,参加第七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指导公共文化场馆以申报“最美公共文化空间”打造,2022年度入选江苏省“最美公共文化空间”不少于5个;加强市级美术馆新馆、非遗主题馆建设调研,促进项目早日实施;对“十分钟健身圈”实施提档升级,全市新建、改建体育公园3个,更新到期户外体育设施140套。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2 |
健全群众文体需求跟踪反馈机制 |
精准把握群众需求,组织文艺院团、群众文艺工作者编创一批群众文艺作品,开展惠民巡演,推荐优秀作品参评省第十五届“五星工程奖”评审;举办“兰亭西楚荟”书法名家精品邀请展、江苏省首届临书展、第三届“宿迁美术奖”作品展等书画精品展览;开展公益体测活动,根据群众文体需求组织活动不少于10次,健全群众需求跟踪机制;开展市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在全市各县区抽样不低于3000人次,及时开展健身指导服务。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
市文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3 |
创新文体服务产品供给方式 |
推进国有文艺院团社会效益评价考核和评估定级工作,激发院团活力,创作更多舞台艺术精品;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法治建设、平安创建、文明长效、安全生产、移风易俗等主题宣传,扎实做好送戏下乡、文化惠民下基层活动,全年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1200场;加强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支持承接体育领域政府职能转移,组织广场舞、自行车、门球等群众性体育赛事,开展象棋、羽毛球、网球等俱乐部联赛。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十三)公共安全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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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推进市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
以县、乡两级综治中心为依托,融合诉讼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涉法涉诉联合接访中心等平台,整合相关数据、人力、管理、服务资源,打造“一站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
市委政法委 |
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5 |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
全面推行村书记专职化管理、“一窗通办、全科服务”模式;在新型农村社区推行“一委两站五岗”组织架构,制定职责清单,扩大村(居)民积分制管理实施面;精准开展人口排查,摸清“人户分离”人员底数,引导相关人员及时迁移户口;全面落实落细网格化服务管理有关规定,推进全要素网格化建设,做好网格调整申报等相关工作。 |
市委组织部 市民政局 |
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洋河新区、市湖滨新区管委会 |
46 |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制定《市委常委会成员、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清单》,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建7个市级安全生产督导组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督导工作;指导泗洪县、沭阳县申报2022年度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7 |
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 |
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进口冷链食品消杀、检测合格率达100%;实施食品抽检监测行动民生实事项目,全市完成食品抽检监测30000批次;全面推进校园食堂食材“阳光配送” 企业规范化建设,食材检测率100%,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频次不少于每月1次;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和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监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100%;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监督抽考率和合格率100%、自查报告率100%。大力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程,培育名特优食品小作坊20家;推进建立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药品抽检及检验技术能力建设。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8 |
强化公共法律服务 |
建设1个法律服务产业园示范点;持续推进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落实1413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
市司法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9 |
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能力建设 |
出台宿迁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共享、资源共用、队伍联动、协同处置等工作机制;加强全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工作,根据各地灾害风险特点,优化完善物资储备清单;开展防灾减灾救灾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组织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演练不少于1次。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医疗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
||||
50 |
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 |
2022年培育建设省级普惠托育机构4家,示范性托育机构 1 家。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51 |
积极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 |
将全市80周岁及以上户籍老人纳入居家上门关爱服务保障,实现政府购买服务老人能力评估全覆盖,实施2000户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推动失能(失智)特困老人自愿集中照护率达到100%;加快老年医院、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等老年医疗服务机构达标建设,二级及以上公立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80%以上;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增加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老年康复、护理床位,年内床位占比达30%以上。 |
市民政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52 |
提供更高质量医疗服务 |
通过柔性引才、组团援建等模式引进省级和苏州医疗专家来宿开展医疗活动,建立跨区域的医联体或专科联盟,为广大群众提供高质量医疗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53 |
着力推动住房条件改善 |
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2年改造老旧小区项目15个;启动新建农房改善项目12个,改(扩)建农房改善项目9个,新增2.36万户农村居民实现住房条件改善。 |
市住房城乡 建设局 |
市农房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54 |
健全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机制 |
积极开展省标准化社区教育中心创建工作,建成省社区教育特色品牌4个、市社区教育特色品牌10个;加大各县(区)老年大学建设力度,推进老年大学乡镇分校建设及村(社区)学习点建设。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三、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 |
||||
55 |
促进健康服务创新发展 |
每个县区至少建成一个公办健康体检中心,高质量完成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全年完成40万名老年人健康体检服务。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体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医疗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56 |
推动养老服务提质发展 |
培训养老护理员1500人次,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开展养老机构负责人主题培训,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提升养老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
市民政局 |
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57 |
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
推进全市现有2家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6家省级工业旅游区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深入挖掘我市符合条件的文化资源,争取年内新增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指导湖滨新区争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指导洋河新区、泗阳县争创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支持文创商品开发,扶持培育1家文创商品购物店;组织开展“艺路芬芳·景区街头微文艺”展演,活跃城市文化氛围,促进文旅融合。 |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58 |
优化体育服务升级发展 |
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对体育产业发展的引领和帮扶作用,组织申报省级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个;推进体育产业载体建设,培育国家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单位、省体育服务综合体和国家精品体育旅游项目,开展体育产业载体申报1-2项。 |
市体育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59 |
支持家政服务规范发展(待量化)) |
推进家政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每年开展1次信用等级评价;开展巾帼家政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深化巾帼家政服务进社区示范点建设,组织家政技能培训进社区百场巡回培训,举办第七届全市巾帼家政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扶持巾帼家政龙头企业发展,持续推进巾帼家政标准化、诚信化、专业化建设。 |
市商务局 |
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附件2
宿迁市“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重点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
领 域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基本公共服务 |
|||||
1 |
幼有所育 |
妇幼健康保障行动 |
按照三级标准建成公立市妇幼保健院,泗阳、泗洪两县分别建成二级公立妇幼保健院。创建1所省级、1所市级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中心,以及1家市级儿科诊疗中心。实施妇女“两癌”检查救助民生项目,实现适龄低保妇女全覆盖。创建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促进儿童体格、生理、心理、社会适应能力全面发展。开展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稳定在98%以上,在园儿童眼健康档案覆盖率达85%以上。开展儿童孤独症筛查和干预试点。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妇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 |
学前教育提升行动 |
形成公办为主、非营利性民办为辅的学前教育体系,促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优质健康发展。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98%以上,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省市优质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达90%以上。 |
市教育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3 |
儿童友好城市建设行动 |
到2025年,每千名14岁以下儿童儿科医师数达0.85人左右,农村区域医疗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提供规范儿童的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生。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率达100%,城市街面儿童流浪发现救助保护率达100%。农村留守儿童照护协议签订率达100%。100%的城市社区和90%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各县(区)至少建成2处儿童友好示范点。 |
市妇联 |
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4 |
学有所教 |
优质义务教育扩容行动 |
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80所左右,力争县域国家和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取得更大突破。建立并逐步完善“集团托管”制度,将城乡“对口帮扶”政策制度化、常态化、全覆盖。逐步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学校大规模、大班额问题,2025年达规定标准。 |
市教育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5 |
普通高中资源扩增计划行动 |
扩大普通高中资源总量,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创建江苏省高品质示范高中立项校1所、培育校3所;全市新改扩建普通高中17所。 |
市教育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6 |
学有所教 |
中等职业教育样板校建设行动 |
全市建成混合制职技院校10所(含二级学院),建成产教融合型示范企业100个,每年为企业定向输送技能人才5000人,向本地企业输送2.5万人次,社会化培训每年达5万人次以上,中职毕业生本地就业率达70%。 |
市教育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7 |
劳有所得 |
创业带动就业提升行动 |
开展创业意识、创业能力、网络创业等培训2.5万人次。扶持5万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推荐省级优秀创业项目20个,评选市级优秀创业项目50个,返乡就业创业典型75个。完善市级创业(示范)基地评价标准,建立更加科学的创业(示范)基地复核评价机制。创建省级创业示范基地3个,评选市级创业(示范)基地5个。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农民创业培育等计划,大力发展网络创业,引导在外人员返乡投资创业。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宿迁支行、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8 |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
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将技能培训和企业用工充分结合,按照企业用工需求,动态调整就业技能培训目录,有针对性开展培训。培训结束后,第一时间向企业推荐用工,实现“培训即就业、结业即上岗”。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9 |
青年就业见习计划 |
每年组织不少于3000名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开发更多优质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实现高质量就业。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教育局、团市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10 |
“乐业宿迁”返乡创业就业计划 |
全力打造返乡创业就业服务品牌,鼓励和支持更多外出务工人员、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等群体返乡创业,新增返乡就业10万人,返乡创业2.5万人。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宿迁支行、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11 |
工伤预防“百千万”行动 |
开展工伤保险暨工伤预防“宣传月”等活动。建立综合性工伤预防教育基地,积极引导各类院校和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探索建立在线培训平台。推进工伤预防培训,扎实开展工伤预防“百千万”行动,对高危行业或工伤发生率较高的重点企业100%进行工伤预防宣传,每年工伤预防培训不低于4000人次,累计工伤预防宣传超过1万人次。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12 |
病有所医 |
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赋能工程 |
围绕“1129+N”城镇发展布局,推动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优化布局,新建城乡卫生服务中心10个以上,甲级村卫生室建成70个,全市城乡每万服务人口配备35名基层卫生人员,村居卫生机构建设100%达标。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3 |
疾病预防机构提档升级工程 |
推动市、县疾控机构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和设备更新、人员编制和岗位设置达省定标准。建成市级公共检测实验室,各县(区)至少建成1家县级核酸检测基地,提升全市各级PCR实验室核酸检测能力。组建应急机构调查队伍400人和检验技师骨干队伍75人,建成3个以上的重大疫情应急物资储备中心。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14 |
病有所医 |
中医药发展促进工程 |
到2022年,市、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达国家建设标准。到2025年,县级中医医院医疗服务能力100%达推荐标准,中医服务阵地实现100%全覆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400人,卫生技术人才中医药知识培训1000人。乡镇和村推广适宜技术分别不少于15项和5项。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中医阁达标建设单位不低于100%、30%。举办中医药健康巡讲不少于200场。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5 |
老有所养 |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优化工程 |
按照人均用地指标0.1-0.3平方米的标准,编制中心城区及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在新出让的居住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已建成的住宅区采取政府回购、租赁等形式,按每百户15-20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到位。 |
市民政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6 |
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配建工程 |
到2025年,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100%,已建成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齐。依托辖区内养老机构以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所有城市街道至少建成一所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 |
市民政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17 |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转型升级工程 |
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以失能(失智)、半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机构,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全部实行集中供养。细化完善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标准。每个县区充分利用现有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资源,至少改造升级3所以上功能覆盖周边2至3个乡镇,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服务的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并拓展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所有农村敬老院达二级以上养老机构标准。 |
市民政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18 |
住有所居 |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程 |
“十四五”期间,全市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2000套。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19 |
棚户区改造工程 |
“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改造棚户区54744户,改造面积1037万平方米。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20 |
逝有所安 |
殡葬设施强基工程 |
完善市域内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及时更新改造现有火化设施设备,重点对已达危房标准、设施陈旧的县(区)殡仪馆实施改扩建,对已达强制报废年限或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火化设备进行更新改造。到2025年,市、县分别建成1座城市公益性公墓。 |
市民政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1 |
弱有所扶 |
残疾人就业扶助工程 |
加强残疾人电商类就业品牌化项目化建设。结合村镇布局调整,推动辅助性就业项目布局优化。加大购买服务力度,引入社会资源为残疾人就业培训提供优质服务,逐步实现“点单式”培训和“个性化”就业。持续落实盲人按摩行业帮扶措施,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
市残联 |
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2 |
弱有所扶 |
底线民生保障提升行动 |
规范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照料护理标准根据特困人员自理能力分类分档制定。 |
市民政局 |
市残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3 |
行有所畅 |
城乡公交一体化推进工程 |
推动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创建完成城乡公交一体化达标县。到2025年,基本实现重要行政类、经济类、交通类节点高等级公路覆盖率100%,各县域中心城市 30 分钟内到达本地高铁站,行政村至县道平均行车时间、自然村至等级公路平均行车时间分别为 10分钟、5分钟。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4 |
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 |
加强农村公路与资源、产业、旅游和重要节点衔接,“农村公路+”模式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品牌进一步提升。到2025年,乡镇三级及以上公路覆盖率达100%,村道公路优良中等路率不低于95%,农村公路三类以上桥梁比例不低于97%。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25 |
城市快速路网建设项目 |
建成洋河大道、上海路二期(迎宾大道—洋河大道)、张家港大道(S324—北京路)、北京路(迎宾大道—宿连高速出入口)、S324(张家港大道—二号桥)、西楚大道(学成路—宿支路)、学成路(西楚大道—迎宾大道)、迎宾大道二期(学成路—厦门路)。推动建设上海路三期、张家港大道二期、北京路二期。 |
市交通运输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26 |
景有所美 |
供水安全保障强化工程 |
对已建成应急备用水源的地区开展水源保障能力分类评价。推进片区间联络供水管道建设,形成“一张网、多处水源共同联网供水格局”。积极推进水源和清水连通工程,合理规划城市清水互通工程,做好骆马湖、中运河等水源调度管理。持续推进实施优质供水工程,继续做好二次供水改造和水质提升,提升供水工艺,大力推进公共建筑、学校、机关、公园等场所直饮水分质供水工程建设。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27 |
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程 |
居民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建筑(装修)垃圾、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能力满足处理需求,大分流处理体系全面建立,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达99%以上,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达1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全域分类的乡镇(街道)覆盖率达70%以上,城乡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
市城管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28 |
城市公厕提标便民工程 |
持续推进城市老旧公厕更新改造,全面优化公厕布局,加密公厕数量。加强公厕便民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按照标准推进城市新城新区配套建设公厕设施,新建公厕应不低于二类标准。 |
市城管局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29 |
绿色生态修复工程 |
实施天山路、马鞍山路、天柱山路等重点道路绿化工程。提升洪泽湖东路等主要道路沿线景观效果。推动西民便河等重点旅游风景道建设,对黑海路、人民广场、市民公园、青海湖西路等重点景观进行绿化提升。推动中心城市西南片区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污水和雨水管网提升,推动域内河道全面整治。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 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30 |
优军服务 保障 |
退役军人技能提升行动 |
出台加强和改进退役军人补贴性教育培训工作意见,扩大教育培训对象范围,推动建立退役军人终身学习体系。到2025年,实现帮助1000名退役士兵提升学历层次、2000名退役士兵提高职业技能,实现有参加教育培训意愿的退役军人参训率100%,教育培训合格(毕业)后就业率90%以上。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31 |
军休服务管理提质行动 |
推进市级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建设,到2025年,完成县(区)军休机构服务设施的提档升级任务。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32 |
优抚对象精准帮扶行动 |
为常年患病卧床、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半失能、鳏寡孤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优惠服务。对家庭陷入困境的退役军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纳入各类救助范围,对政策已落实到位生活仍有困难的对象及家庭,因情施策,及时提供临时性、应急性帮扶援助。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家庭走访慰问活动。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33 |
文体服务 保障 |
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工程 |
推动市图书馆新馆、市美术馆新馆建设。市图书馆新馆按照国家一级公共图书馆标准建成并对外开放。县(区)加强公共文化设施提升改造,改扩建一批公共文化场馆,沭阳县图书馆新馆、宿豫区图书馆新馆按国家一级馆标准建成并投入使用。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洋河新区、湖滨新区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推进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级图书馆、文化馆相结合的社科普及站建设。 |
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34 |
国有文艺院团建设行动 |
组建市级国有文艺院团,打造集艺术创作、人才培养、非遗传承、市场综合开发为一体的现代化文艺院团,发挥龙头带动作用,丰富全市文艺产品供给。加强对县级国有文艺院团指导,完善国有文艺院团考核评价机制,促进舞台艺术创作、演出和普及,发挥国有文艺院团作用。 |
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35 |
特色文化惠民活动 |
组织“文化进社区欢乐送万家”“我们的节日”“周末惠民大舞台”“地方戏展演月”“宿迁曲艺周”等活动,举办“金鼎”文化艺术周、“金鼎”群文广场演出等系列活动,持续开展“文化三送”“文化五进”“艺术普及进乡村”等惠民工程,每年开展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1200场次。 |
市文化广电和 旅游局 |
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36 |
全民健身行动计划 |
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指导水平,到2025年,每千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4.7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44%,城乡居民达《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不低于93.6%。 |
市体育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37 |
公共安全保障 |
网格化社会治理提档升级行动 |
每个网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网格员。建立网格员队伍的管理、培训、保障、激励机制,提升网格员队伍专业化水平。推动各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与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一体化建设运行。深化社区警务战略,“一社区(村)一警(辅警)”100%覆盖。建立完善社区物业党建机制,推动相关机制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机制融合。 |
市委政法委 |
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38 |
公共安全保障 |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程 |
推动市中心城区、泗阳县和泗洪县在2021年申报,沭阳县在2022年申报,全市力争在2025年全部创建达标。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市场监管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39 |
食品安全放心十大攻坚行动 |
实施风险评估和监测专项提升行动、农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行动、“优质粮食工程”行动、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
市市场监管局 |
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宿迁海关、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40 |
村(社区)法律顾问巩固提升工程 |
落实“挂牌服务”“见面服务”等制度,引导村(社区)法律顾问主动深入基层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 |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41 |
应急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工程 |
以县域为重点,建设救灾物资储备库,鼓励灾害高风险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建立储备站点。建设应急物资物流管理平台和应急物资捐赠管理平台,提高重特大灾害情况下应急物资的快速通达能力。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与邻近超市、企业等合作开展应急物资协议储备。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家庭储备基本应急物资和救生避险装备。推广使用家庭应急包。 |
市应急管理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
二、非基本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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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普惠托育服务 |
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增量工程 |
培育建设一批示范性托育机构,到2025年,全市新增省普惠托育机构10家以上,各县(区)培育建设省级示范性托育机构1个以上,每千人常住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4.5个左右。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3 |
养老机构标准化示范工程 |
引导和鼓励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培育扶持一批标准化示范性养老服务机构。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100%。全面推行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制度,建立健全与评定结果挂钩的收费和政策扶持体系。 |
市民政局 |
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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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高质量医疗服务 |
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和结构优化工程 |
推动市第一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提高全市疑难杂症和危急重症的诊疗处置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创建三级、三甲医院,推动市中医院三级甲等中医院复评审,深入推进“组团帮扶”市中医院工作。每县建设二级以上县级公立综合医院1所,市各功能区各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所。到2025年,力争创建成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5个;每所三甲医院新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2-5个,每所三级医院建成省级临床重点专科1个。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5 |
高质量医疗服务 |
智慧健康服务提升工程 |
到2025年,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达四级及以上不少于10家,达五级以上标准不少于2家,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达省平台功能应用分级评价5家以上,互联网医院建成数达10家以上,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共享调阅服务达90%以上。 |
市卫生健康委 |
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6 |
住房改善服务 |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 |
到2025年,全市新增改造2005年前建设中心城市老旧小区49处,涉及1365幢,355.29万平方米,惠及群众35496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47 |
农房改善工程 |
到2025年,全市再改善8万户农民住房条件,每年1.6万户左右。 |
市农房办 |
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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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终身学习服务 |
老年大学建设行动计划 |
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老年大学,70%以上的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50%以上的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学习点。 |
市教育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功能区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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