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水平,为保护生命安全、服务生产发展、促进生活富裕、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有力支撑,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20〕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弘扬“三真三实”作风,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服务“建设改革创新先行区、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江苏生态大公园、全国文明诚信高地”大局,聚焦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推动全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提供坚实的气象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建成较好满足宿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全面建成“云+端”的气象业务技术体制,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灾害性天气预警准确率比“十三五”平均水平提升5%,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保持在90分以上,气象灾害损失占GDP的比重较“十三五”平均下降15%。全市气象综合保障水平苏北领先。
到2035年,全面建成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的气象业务体系,气象服务深度融入城市建设、民生保障和行业发展等各领域,气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增强,公共服务效益和满意度显著提高,气象高质量发展水平力争走在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
1. 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坚持属地为主、综合减灾原则,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全市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和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动态更新市、县、街道、社区四级重点防御单位的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网格员名录库,明确防灾减灾职责。强化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发挥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履行好应急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能,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机制。加强气象、应急、消防、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农业农村等部门间统筹规划、共建共享、预报预警和应急联动机制。构建区域性、上下游协同联防机制,加强淮河、沂沭泗流域气象灾害分析研判,开展上下游地区降水影响评估。(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委政法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2. 提升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立气象风险信息库。编制精细化气象灾害风险区划图,开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实现气象信息和防灾减灾基础信息相结合的气象灾害风险快速研判、制作、发布、防御、评估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加强综合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和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将所有涉及水体和3A级以上旅游景区纳入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管理,开展旅游景区气象灾害防御风险防控。深化气象和保险合作机制,完善重大气象灾害救助政策,强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探索开发气象指数保险。将气象灾害防御科普纳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围绕公众气象科普和社会防灾减灾救灾需求,推进现代化气象科普场所建设,提升场馆利用效率和宣传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协)
3. 提高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时效。修订完善《宿迁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全面畅通新媒体、应急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渠道,明确重要预警信息快速审核发布流程,实现预警短信全网发布速率达到5000条/秒以上。基于5G等新型通信技术,建设新一代一体化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立应对强对流气象灾害的信息“直通车”机制,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达45分钟以上,10级以上大风预警提前量达10分钟以上。按照“四有”“六个一”要求全面落实基层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功能配置标准,建立健全重点地区、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分级“叫应”制度,按决策、行业和公众用户制定基于不同用户的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和策略,实现预警信息精准动态靶向发布、到村(社区)到户到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通信行业管理办公室)
4. 强化民生和城市运行保障气象服务。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创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丰富气象产品种类,拓展服务内容,改进服务形式,拓宽发布渠道,扩大服务覆盖面,实现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气象服务新业态。建立全媒体气象信息传播体系,实现主流媒体权威气象信息全接入。聚焦海绵城市、新型智慧城市、9个小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推动气象融入城市管理、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体系。深化重点行业智慧气象服务,完善高速公路、铁路等综合交通气象服务,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能源安全气象保障,提高城市运行管理精细化气象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大数据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聚焦美丽宿迁建设,切实增强气象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能力。
5. 加强重要生态系统气象保障服务。围绕“江苏生态大公园”的目标定位,加强生态气象监测站网建设,提高对湖泊、湿地等重点区域的监测能力。加强多源卫星遥感资料和新型观测资料在生态气象业务中的应用研究,建立生态气象监测评估指标和模型,实现全市各类生态监测数据在线分析、产品自动制作发布。加强森林火点气象遥感监测,开展气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多源协同观测,实现规划衔接、标准统一、资源共享。提升森林火险、秸秆焚烧、重要水体湿地和城市热岛等生态气象服务能力。聚焦“两河两湖”等主要生态系统,强化CO2、CH4等浓度监测,深化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评估,加强新能源建设气象服务支撑。推动气象旅游资源保护与应用,开展中国天然氧吧气候品牌创建,助力全域旅游和康养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6. 提升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能力。提高大气污染气象条件监测预警水平,加强O3和PM2.5复合污染预报服务,延长空气质量预测、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效,提升预报准确率。加强气象、生态环境部门的数据共享、会商、研判。联合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基础研究,提升突发大气污染事件气象应急响应联动能力。更新升级智能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建设符合安全规范的火箭弹库房和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提升生态型人工影响天气服务能力,健全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监管体系,实现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人员和过程的全流程智能化管理。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经费保障支持,建成现代化人工影响天气业务技术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
7. 提高乡村振兴气象服务保障能力。牢牢把握新时代“鱼米之乡”建设的历史机遇,加密粮食生产功能区的农业气象综合观测站网,发展面向花木、果蔬、水产、养殖等特色农业和设施农业的精细化、差异化预报服务。聚焦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为“宿有千香”品牌建设提供支撑。拓展农业气象信息发布渠道和覆盖面,实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现代农业园区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全覆盖。优化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渠道,重要气象预警信息通过应急广播、乡村大喇叭终端设备传递至农村,推动全市农村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信息进村入户到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气象局)
(三)发展现代气象业务,不断提高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
8. 提高气象灾害监测能力。加强智能台站建设,提高智能台站科学内涵,提升气象观测自动化水平。进一步优化站网布局,增强气象灾害重点防御地区和盲区的监测能力。发展智能观测和协同观测,充分利用卫星、雷达、微波、激光等新型探测手段,着力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利用多方探测设施,发展多源资料融合技术,提升观测业务整体效益。严格执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确保探测设施安全运行,保障探测数据的有效性和稳定性。(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9. 提高预报预警准确率。优化市县气象业务布局,提高集约化水平,探索预报服务一体化工作模式。加强气象综合分析与预报预测一体化平台运用,升级完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完善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的现代天气业务,加强精细化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强对流气象灾害风险预警等技术研发与应用,提高预报准确率,实现从实况到短临、中短期主要气象要素预报产品数字化、网格化,时空分辨率明显提高。加强人工智能在灾害性、极端性、高影响天气预警业务中的应用,开展全流程、全时效精细化预报检验,提升预警准确率。到2025年,灾害性天气自动化监测率达到95%,预警信号空间分辨率精细到乡镇(街道),预报业务整体实力居省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
10. 提高气象信息技术应用水平。升级改造气象主干通信网络,提升气象信息传输能力。依托政务云、地理信息系统等平台,构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城市安全运行气象保障服务系统、综合气象信息系统。推进分类强对流跟踪预警技术和人工智能、机器学习等新技术在气象业务领域中的应用。加强网络安全实时监测监管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气象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提高气象综合管理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气象局、市大数据局)
(四)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全面提升气象科技创新水平。
11. 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气象研究型业务,完善气象科技开放合作、协同创新机制,建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到推广应用的扁平化管理机制,提升气象业务核心竞争力。积极争取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应急、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农业等行业科技力量的支持,围绕气象发展需要,搭建协同创新平台,联合攻关共性关键技术。大力促进基础研究,优化科研项目设置,实现业务与科研的深度融合,建立规范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增强创新活力,提升气象科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2. 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进一步加大气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将优秀气象科技人才纳入市“千名领军人才聚集工程”、“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和各县区人才培养计划。实施人才强基工程,构建结构合理的气象人才梯队,加大培训交流、科研项目、团队建设等经费支持力度,健全考核评价和人才激励机制。培育气象预报服务首席专家和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到2025年,气象高层次人才、气象青年优秀人才实现倍增。(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
(五)推进气象科学管理,切实增强气象治理效能。
13. 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开展气象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推进探测环境保护、气象信息服务、预警信息发布等气象法规规章落实。加强气象依法行政,完善气象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充分运用全覆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信用监管等方式,强化行政执法检查。加强气象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司法局、市气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
14. 深化气象重点领域改革。积极推进气象业务科技体制改革,调整优化业务布局,拓展业务领域,不断提高综合业务能力和水平。深化气象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气象信息服务产业发展。继续深化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举措。进一步明晰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气象事业发展资金投入,将气象改革发展所需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不断完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和计划财务体制,保障宿迁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气象局、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15. 健全防雷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各地安全生产考核体系、综合执法检查体系。完善“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全面落实防雷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易燃易爆、危化品等重点单位的防雷安全监管。把防雷安全信用管理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防雷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对气象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的主导作用,落实气象事业发展的各项任务。认真研究解决气象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要求,强化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规划引领。各地要将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科学编制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与地方战略定位、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军民融合等工作有机衔接。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加快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衔接各项改革,确保气象部门人才队伍稳定、业务水平提升。切实加大对气象事业发展的资金投入力度,将气象事业所需经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气象领域财政投入保持可持续、稳定增长。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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