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工作办公室、湖滨新区旅游经济发展局、洋河新区生态旅游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切实做好年终岁尾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防松懈、防反弹、防事故,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冬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在全市文化和旅游行业开展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聚焦重点领域,突出风险防范,排查整治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文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
二、重点治理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
1.是否持续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相关单位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2.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危化品使用安全管理机制是否建立完善,企业是否组织开展日常自查自纠。
3.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涉及的84消毒液、酒精溶液和干冰等危险化学品,是否落实重点岗位责任人制度,严格落实使用安全防控措施。
(二)燃气安全方面
1.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A级旅游景区餐饮场所是否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是否存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等问题,是否将餐饮场所老化橡胶软管全部更换为金属包覆管。
2.文旅企事业单位是否对餐饮厨房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重点薄弱区域常态开展安全监督检查;是否对从业人员开展燃气使用安全加强宣传教育;是否经常性提醒餐饮从业人员做到人走关阀。
(三)旅游包车方面
1.旅行社是否严格执行《江苏省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即:不租用未取得相应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不租用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不租用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不租用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不租用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
2.导游人员是否对旅游包车各类不安全驾驶行为进行有效干预,对游客进行安全提醒。
3.文旅行政部门是否开展联动检查执法,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四)自建房方面
1.对作为文旅设施的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是否做到全覆盖,排查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完整,隐患判定是否准确可靠。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用于文旅经营的自建房是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是否针对大风、暴雪等极端天气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消防方面
1.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及文化艺术类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楼道、楼梯间是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外墙门窗是否设置影响逃生、自然排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消防车通道是否施划消防车通道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是否被占用、堵塞。
2.旅游星级饭店、等级旅游民宿、A级旅游景区餐饮场所是否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排油烟罩及烹任部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自动灭火装置,是否经常清洗烟道,烟道周边是否堆放可燃物;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闪点小于60℃的醇基燃料等新型燃料;燃气管线、燃气用具的敷设、安装等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技术标准等。
3.各类文旅场所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械防排烟系统、防火卷帘等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是否存在影响火灾探测器、洒水喷头、排烟口、消火栓等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的障碍物,是否存在影响消防水池、消防电源持续可靠供水、供电的缺陷;是否根据业态、危险源等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4.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剧本杀”“密室逃脱”等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是否落实有关消防安全要求,场景装修布置是否使用大量可燃物、易燃物,场所内是否有两个以上逃生出口并有明显标识;是否组织过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员工是否做到“一懂三会”(懂得所在场所火灾危险性,会报警、会逃生、会扑救初起火灾)。
5.A级旅游景区是否定期巡查巡护景区范围周边森林防火重点地区、重点部位,是否组织对林下可燃物进行常态化清理,“树线矛盾”是否按期闭环整改到位,消防蓄水池水位是否保持正常,物资储备和扑火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是否配备到位。
(六)水上交通方面
1.A级旅游景区水上项目是否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
2.A级旅游景区范围内水上交通和游乐项目是否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技术机构或专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救生衣、头盔等安全防护设备和取得专业资质的救生员。
3.是否针对冬季旅游遇到的极端天气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是否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实战演练等。
三、有关要求
当前正值岁末年尾,随着疫情反弹、市场波动、极端天气频繁,影响文旅行业安全形势稳定的不利因素增多,防控重大安全风险、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任务更为艰巨。各地文旅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强化“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落实到位”的执行力,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际行动体现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的良好成效。
一要拧紧责任链条。要在全面梳理总结百日攻坚经验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冬季防范重点和文旅行业实际,将火灾防范和专项治理紧密结合,研究制定务实管用的办法,扎实开展文化旅游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靠前指挥,紧盯重点问题强化治理,紧抓不放、一抓到底,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二要落细落实措施。要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互查等方式方法,加强检查指导,督促文旅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依法生产经营、依规依章安全操作。要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事项,适时通报典型案例和挂牌督办情况,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效震慑。
三要切实管住源头。冬季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易发多发期,要绷紧神经,关口前移,防线前置,深刻吸取近期各地各类重大事故教训,认真研判文旅行业安全风险变化,提高安全风险防范的精准性,做到防在前、想在前、做在前,全力防范和化解文旅行业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市局将适时对各地部署开展冬季文旅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进度缓慢、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请各地于12月10日前将本地的专项治理行动部署落实情况报送市局市场处,联系人:王海洋,联系电话:84349620,邮箱:sqscc329329@163.com。
宿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