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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关于同意宿豫区陆集街道片区和大兴镇、仰化镇、曹集乡镇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批复
索引号 000000001/2024-01076 分类 市政府文件   城市规划    批复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4-12-18
文号 宿政复〔2024〕114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宿政复〔2024〕114号宿豫区陆集街道等4个镇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批复.docx
时效

市政府关于同意宿豫区陆集街道片区和大兴镇、仰化镇、曹集乡镇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批复

宿豫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批宿豫区陆集街道片区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请示》(宿豫政发〔2024〕144号)、《关于报批宿豫区曹集乡镇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请示》(宿豫政发〔2024〕145号)、《关于报批宿豫区大兴镇镇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请示》(宿豫政发〔2024〕146号)、《关于报批宿豫区仰化镇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请示》(宿豫政发〔2024〕14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宿迁市宿豫区陆集街道片区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乡镇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宿迁市宿豫区大兴镇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宿迁市宿豫区仰化镇域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你区要严格依照《规划》明确的用地布局及相关技术指标,完善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推动产业项目和乡村建设,有序推进《规划》的实施和管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规划,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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