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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宿迁市高新区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董事长的批复
索引号 000000001/2024-00913 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其他    批复
发布机构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4-11-07
文号 宿政办复〔2024〕4号 关键词
文件下载 宿政办复〔2024〕4号 高新科贷变更股权及董事长批复.doc
时效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宿迁市高新区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董事长的批复

宿豫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关于宿迁市高新区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董事长的请示》(宿豫政办发〔2024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宿迁市高新区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股权及董事长。公司原股东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550.80万元(3.10%)股权、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1085.56万元(2.17%)股权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620.32万元(1.24%)股权转让给原股东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由许有恒变更为陈武。

二、变更后,宿迁市高新区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为陈武最新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股权占比

出资额(万元)

股权占比

江苏双沟集团有限公司

24933.16

49.87%

24933.16

49.87%

江苏洋河集团有限公司

21500

43.00%

24756.68

49.51%

宿迁市宿豫区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1550.8

3.10%

0

0.00%

宿迁裕丰产业投资发展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1085.56

2.17%

0

0.00%

江苏宿豫经济开发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620.32

1.24%

0

0.00%

福州和洲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310.16

0.62%

310.16

0.62%

合计

50000

100.00%

50000

100.00%

特此批复。

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11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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