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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宿迁市信访件办理情况(第十九批)

发布日期: 2024-04-22 来源:访问量:【字体: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19批  2024422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备注

1

X202408

沭阳县新河镇新潼路56号沭阳县润苏塑业有限公司,用二手塑料颗粒和再生塑料制品生产塑料产品,生产时噪音巨大,废气未经过专业处理随意排放空气中,该厂每次环保部门检查时停止生产,后又继续开工生产。另外,沭阳县环保部门选择性执法,新潼路有多家塑料生产企业被查处,对润苏塑业有限公司违法行为不闻不问。

宿迁市
沭阳县

大气

接交办件后,沭阳县政府于415-17日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办理,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时,两台拉丝机未运行,拉丝环节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拉丝工段配套安装了光氧催化装置、活性炭吸附棉装置和喷淋设施。现场PID检测仪进行检测,车间内VOC数值为1.13mg/m3。检查时,部分织网机在运行,机器产生噪声,但厂界外无明显噪声。经核实,该厂北侧、西侧无居民区,距离东侧居民区最近300米左右、距离南侧居民区最近400米左右。
沭阳县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组织开展日常监管,此前双随机任务未抽查到沭阳县润苏塑业有限公司。
该企业未取得环评手续,生产时产生废气和噪声。

部分属实

沭阳县已责令企业立即对热熔、拉丝工段生产设施拆除;企业已完成拆除清理。组织属地强化网格化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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