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海关总署、财政部等有关国家部委授权南京海关、财政部江苏监管局、省商务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苏省分局联合验收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联合验收组组长、南京海关副关长谢国柱,宿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仲小兵出席活动。
会上,联合验收组听取申建企业市港口集团及宿迁海关关于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建设情况、监管设施及信息化系统建设情况的汇报,观看《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验收情况汇报》专题片。
经联合验收组现场查看和集体评审,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设施、监管和隔离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符合《保税物流中心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同意通过现场验收。南京海关与宿迁市人民政府共同签署了《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基础和监管设施验收纪要》,验收结果呈报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委审核后,宿迁保税物流中心(B型)将实现正式封关运营。
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宿迁海关、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行宿迁市分行、市港口集团相关负责同志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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