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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豫区强化直播带货行政指导

发布日期: 2024-10-16 来源:宿豫区人民政府访问量:【字体:

直播带货作为网络交易的一种特殊形式,已成为现阶段网民常用的购物方式。为督促引导直播带货各方参与主体合规经营,维护积极健康的直播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宿豫区市场监管局向辖区内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发放了行政指导书,同时对辖区内相关直播带货机构和带货网红进行了现场指导。

指导书中要求直播带货各方参与主体应当严格遵守网络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对网络交易品类的基础性要求,严格做好三个方面:一是严格审查网络直播内容。要求带货各方认真履行营销商品查验保存义务,严禁在直播中发布虚假信息和违法广告,不得发布禁售限售商品信息和销售禁售限售商品;二是严禁价格欺诈。要求开展直播活动时,要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优惠行为,不得利用“连续标示‘仅限今日’、‘秒杀’、先提价后打折”、“全网最低价”等不实表述误导消费者。三是严格信息披露义务。要求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说清楚“谁在带货”“带谁的货”,以直播场次为单位,在虚拟直播场所以显著方式公示直播带货的商品或者服务名称,以及商品或者服务实际提供者的名称、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下一步,宿豫区将持续强化直播带货经营行为监管,督促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激发消费活力,促进我区直播带货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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