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宿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宿迁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填补了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立法空白,也是全省设区市首部关于电子商务产业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共五章四十三条,从总则、促进与保障、集聚与融合、规范与管理及附则五个方面对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进行了依法规范,制定了促进措施,对优化全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推动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建设“电商名城”具有重要意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