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泗阳县立足工作实际,主动担当作为,着力在异议指导、投诉处理、监督管理方面,积极采取对策,想方设“法”提高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质效。截至目前,共提前指导招标人处理异议76个,投诉受理3个,投诉处理2个,1个投诉正在处理中,向交易主体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9份,安装电子化考勤48台次,有效保障招标投标各方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
一是异议指导有“办法”。根据异议事项所反映的问题,第一时间提醒招标人对异议认真审查,提前指导招标人以书面函询、走访调查、组织复议等方式,准确查清事实,并利用县招标投标异议处理备案表,要求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法律顾问及招标项目负责人对已收集的相关证据材料,提出异议处理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依规对异议给予答复。
二是投诉处理有“章法”。依据法律法规,对投诉的具体事项进行分析研判,符合不予受理的条件,依规不予受理;对确有违法违规的行为,依规及时受理,并依法予以纠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处理投诉过程中,投诉人对一些政策条款存在疑问的,提供详细解答;对涉及其他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等方面的投诉,主动采取与相关单位联系或赴现场调查核实、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评审、随机抽取省库资深专家等形式,切实做到程序合规、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三是监督管理有“方法”。实行招标代理机构“正负面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围绕组织招标、处理异议、合同管理等方面,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对涉嫌违规的行为,及时向相关交易主体发出行政监督意见书;强化标后监督管理,加大跨部门协同监管力度,对履约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行业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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