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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阳县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为企业“降噪、减负、提能”

发布日期: 2025-04-22 来源:泗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字体:

今年以来,泗阳县严格落实每月20日前“企业安静期”制度,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坚持“执法+服务”模式,最大限度降低行政执法特别是行政检查对企业的影响,持续营造“全域覆盖、无事不扰、有需必应、有扰必究”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去干扰”,落实“企业安静期”。全面落实“营商环境提升年”22项举措,每月20日前为“企业安静期”,规定在此期间,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各部门原则上不对企业开展常规性执法行政检查。联合市场监管局、文广旅局、城管局等10个执法部门代表在全县工业大会上向全县企业宣读《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承诺书》,严格做到“六个坚持十二个不得”,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为经营主体和监管部门“双向减负”。截至目前,全县各行政执法主体涉企行政检查同比下降56%,实现违反“企业安静期”规定开展行政检查“零”投诉。

二是“重减负”,推进部门联合监管。进一步统筹行政执法力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综合查一次”。针对高频多发、重点监管领域和场景,实施“一表通查”。组织市场、生态、公安等重点涉企执法部门,结合企业易发生违法风险点,梳理22项一表通查事项,组织全县842名执法人员对一表通查事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标准进行专题培训,确保熟练掌握、一次查清。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数字化技术,探索“非现场综合监管”模式,实施“无感监管”,通过视频检查、系统预警、端口共享等,推动线上实时监管和平台数据互联互通,降低现场检查频次和数量。

三是“促提升”,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建立健全“风险+信用”涉企行政检查模式,全面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结合行业风险、企业信用等级、往期检查情况、社会总体评价等情况,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名库,实施靶向精准监管、差异化监管。对信用风险较小的企业,除投诉举报、大数据监测发现问题、转办交办案件线索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根据实际情况不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实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必要时主动实施现场检查,做到“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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