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为民办实事项目,泗洪县严格规范特困供养救助资金管理,将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纳入特困供养经费保障范围,多层次发放特困供养救助资金,多措并举落实帮扶措施,进一步完善特困供养对象保障体系。
截至12月,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4052名,其中城市“三无”27名,农村分散供养对象3614名,农村集中供养对象411名。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基本生活保障资金4028.13万元,发放春节慰问资金82.48万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407.5万元,一至三季度失能特困人员护理费52.2万元,一至三季度特困精神障碍患者集中康复照护服务费6.45万元,共计4576.7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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