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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洪县综合施策推动基层执法监督有质有效

发布日期: 2024-12-16 来源:泗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访问量:【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加快建成县乡全覆盖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泗洪县综合施策,推动基层行政执法监督有质有效。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执法监督“有章可循”。构建“1+1+N”制度体系,出台《泗洪县关于建设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的实施方案》,明确执法监督主体责任;细化《泗洪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权责清单》,细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职责,规范行政执法监督程序,明确履职方式与工作职责,进一步提升乡镇执法监督质效;完善《泗洪县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文件汇编》《泗洪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泗洪县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工作职责规范》等配套制度机制,结合乡镇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执法监督内容,紧抓乡镇综合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适用、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等方面,切实提高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监督水平。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执法监督“有人能办”。探索构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乡镇”监督模式,明确司法所协助县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在16个乡镇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室,细化基层司法所执法监督工作职能、方式和内容,推动发挥司法所在乡镇横向监督职能,打通行政执法监督“最后一公里”;坚持建设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监督队伍,配齐配强司法所行政执法监督人员,确保人员配备与司法所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相适应。

三是创新监督方式,确保执法监督“有质有效”。制定乡镇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运用“321”执法监督工作法,创建案卷交叉互查、问题现场反馈、全面复查3种评查模式,用好执法监督建议书、决定书2份文书,细化1项评查标准,鼓励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对抽查案卷进行现场“找茬”,对执法流程规范性、案卷制作质量进行深入剖析;积极采取“伴随式”执法监督,深入执法一线,对执法资格、持证上岗、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工作流程实时督导,对执法人员亮证执法、程序规范、文明用语等方面进行着重督导,推动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向基层一线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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