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文物安全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21】8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及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安旅发电【2021】336号)《国家文物局关于做好冬春文物消防和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通知》(文物督函【2021】1419号)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文物安全和文博场馆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时值冬季,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加重,元旦、春节期间又是文物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底线生命线意识,准确把握当前安全形势,科学制订工作预案,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文物安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好文物安全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职责,精心组织安排,亲自检查督导,切实把文物安全和疫情防控具体工作任务部署到位、把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把各级责任强化到位,做到提前防范、事先预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确保万无一失。
二、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各地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风险意识,认真开展安全隐患,逐一梳理安全管理环节和程序,逐项落实管理措施,不漏细节;认真实施安全检查排查,重点整治文物和博物馆单位生产生活用火、用火用电取暖、电气故障、燃香烧纸、易燃易爆物品不安全存放等火灾隐患,不存侥幸;全面检测文物安防、消防、防雷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效能,不留死角。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文博场馆和田野文物安全,加大日常巡查检查,推动将重点文博单位和田野文物纳入公安治安巡查范围,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要重点做好冬春文物消防和燃气安全排查工作,深刻汲取燃气爆炸和电动车火灾等事故教训,会同燃气行业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实施专项治理,重点排查文博单位使用燃气场所,整治风险隐患并加强报警监控和应急处置;严格规范文博单位电动车停放、充电等行为,严禁电动车在文物博物馆单位内部停放、充电。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博开放单位,要立即关停、限期整改,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或者因失职渎职酿成文物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责。
三、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各文博单位严格落实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全天候通信联络畅通,严禁值班脱岗和值守期间发生安防、消防系统报警不处置甚至违规关闭等行为,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健全应急处置组织和机制,制定完善防疫、防火、防盗等各类安全应急预案,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人为和自然突发性安全事故,认真开展安全演练。要严格执行文物安全事故上报规定,遇有重要紧急情况立即逐级报告,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节前,各文博单位要对本单位全体人员开展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同时做好安全保卫人员值班备勤安排,保证人员到岗、责任到人,全面提升文物安全应急防范能力。
四、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博物馆、文物开放单位作为元旦、春节公众重要的参观、旅游目的地,疫情防控风险和压力全面升级。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文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把疫情防控放在首位,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加强对节日期间疫情形势研判和风险评估,进一步完善防疫措施,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强化实名预约、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参观距离等举措,认真做好室内场所通风换气、清洁消杀,从严从紧、从细从实,科学精准做好文博行业疫情防控工作。各文博单位在做好线下公共文化服务的同时,应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和自媒体等传播平台,通过云展览、云直播等线上形式,不断丰富完善展示及内容,提供优质的数字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江苏省文物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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