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宿迁市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宿迁市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促进民生福祉改善,推动中心城市发展水平再上新台阶,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开好局、起好步。经深入调研、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特制定《宿迁市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以建设“江苏生态大公园”为统揽,以建设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加强规划引领,优化发展空间,完善功能配套,彰显内涵品质,擦亮宿迁“项王故里”、“中国酒都”、“水韵名城”三张名片。
二、基本原则
坚持“高点站位、前瞻谋划、科学编排、持续推进”的工作原则,以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为关键,做到“量力而行、先急后缓、集中力量办大事”,突出交通枢纽、城市路网、绿色生态、功能设施、民生保障、现代服务业、运河文化带、中国酒都、海绵城市等工程,着力增强城市能级,全面提升城市品质。统筹推动城市更新、功能完善、特色塑造,切实增强城市承载力、辐射力和竞争力。
三、项目安排
2023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分为十大类、220个项目,其中实施项目195个,前期研究项目25个,总投资1516亿元,当年计划完成投资487亿元。
(一)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围绕改善对外交通环境和区位条件,有效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安排了潍坊-宿迁高速铁路新沂至宿迁段、宿迁高铁站东站站前广场及综合客运枢纽等22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计划总投资约728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144亿元。
(二)城市道路畅通工程。围绕完善城市区域路网,提升道路品质,安排了通湖大道(北京路至上海路)市政化改造、昆仑山路改造等33项城市道路畅通工程,计划总投资约28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20亿元。
(三)绿色生态修复工程。围绕生态宜居城市建设,推进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安排了西民便河(通湖大道至东沙河段)治理工程、宿城区洪泽湖退圩还湖工程等18项绿色生态修复工程,计划总投资约25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12亿元。
(四)民生幸福提质工程。围绕改善居民住房、教育等民生服务条件,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安排了棚户区改造、医疗卫生提质、教育提升等57项民生幸福提质工程,计划总投资约335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168亿元。
(五)功能设施优化工程。围绕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增强城市基础承载力,安排了智慧城市建设、排水防涝能力提升、电力提升、网络提升等24项功能设施优化工程,计划总投资约37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20亿元。
(六)现代服务业提升工程。围绕增强中心城市集聚力、辐射力,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安排了数字经济中心、宿迁经开区科技孵化园等14项现代服务业提升工程,计划总投资约231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55亿元。
(七)大运河文化带工程。围绕高质量建设宿迁特色“大运河文化带”,安排了第一江山春好处三里湿地公园、朱海康养旅游度假区一期工程等9项大运河文化带工程,计划总投资约72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40亿元。
(八)中国酒都建设工程。围绕提升酒都宿迁建设层次和品位,推动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安排了酒都核心区城市出入口景观绿化工程、洋河酒厂10万吨陶坛库等3项中国酒都建设工程,计划总投资约7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5亿元。
(九)海绵示范重点工程。围绕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高标准完成海绵城市示范要求,打造亮点,安排了城东污水厂尾水净化工程、古楚公园等15项海绵示范重点工程,计划总投资约53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23亿元。
(十)前期研究类工程。安排了发展大道提升改造工程、324省道(迎宾大道至杨舍路)快速化改造工程、骆马湖新沂河提标改造及运河大三角生态湿地公园建设等25项前期研究项目,一旦具备实施条件,将按程序转为实施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地、各部门要把重点工程建设作为稳增长、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担负起组织实施责任,层层分解任务,层层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协调和推进实施。各相关配合单位要密切配合、担当作为,有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各级重点办要充分发挥统筹调度和综合协调作用,强化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程有序推进。
(二)加快实施进度。属地政府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快征地拆迁进度,全力保障重点工程顺利落地实施。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计划,积极推进项目规划选址、用地报批、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科学合理组织施工,确保各项重点工程高效建设、早日投用。各相关部门要用心用力优服务,积极帮助投资主体破解土地、审批、资金等制约难题。各级重点办要强化节点意识,完善预警机制,对未达序时进度的项目,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为项目建设扫清障碍。
(三)提升建设品质。各地、各部门要强化精品意识,优化方案设计,严守行业标准,积极应用新理念、新技术、新材料,提升项目在绿色低碳、功能复合、降本增效等方面的标杆效应。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围挡、扬尘、噪音等施工现场管理,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全面夯实五方主体安全责任。高水平、高标准推进项目建设,严要求、严标准抓好工作验收,努力打造一批精品工程、百年工程。
(四)严格督查考核。继续将重点工程推进情况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体系,推动考核结果运用,形成鲜明工作导向。严格落实“日督查、周调度、月通报、季观摩、年考核”工作机制,坚持中心城市“一盘棋”,实施统一调度、统一考核,拉开分值、区分档次,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对重点工程建设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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