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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信访件办理情况(第二十九批)

发布日期: 2022-05-03 来源:访问量:【字体:

2022年4月23日,宿迁市收到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第二十批信访件,共4截至523件已办结,1件阶段性办结。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9    202252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JS202204220048

宿迁市沭阳县章集街道大沈庄村,卫生室右侧2158工程厂房内的无名木材加工厂,生产噪音、异味、扬尘严重扰民。

宿迁市沭阳县

噪音,大气

423日接信访交办件后,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工信局、章集街道对该信访件进行现场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是沭阳绿与森商贸中心。该加工点主要根据网店客户要求,切割原木形成不同尺寸方木条,不涉及喷漆喷涂作业。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生产,检查时车间已密闭,单边锯、拉杆锯正在使用,配套袋式除尘设施运行正常。厂房西门门前有少量木屑洒落,为木屑转运过程中洒落,现场有木料气味。
2.该加工点北侧约50米有2层居民楼,东侧为生产厂房,南侧约60米有3户居民,西侧为废弃学校。现场走访附近居民,居民表示该加工点白天生产,夜间没有生产。现场布点监测,7个监测点位噪声值在49.2-58.2db之间,符合工业企业厂界2类(60db)标准。

部分属实

1.沭阳县现场要求该加工点不得夜间生产,生产作业时确保车间密闭,减少噪音排放。
2.该加工点已对西门洒落木屑进行清理。并安排专人定期对袋式除尘设施的布袋进行木屑清理,加强转运过程管理,防止木屑外溢。属地将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加强巡查检查。

2

D2JS202204220047

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19号,月亮城商业广场御膳坊,空调外机、不知名设备长时间噪音扰民。

宿迁市宿城区

噪音

424日接交办信访件后,宿城区组织城管局、双庄街道联合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月亮城商业广场御膳坊存在2处异常噪声源,一处为饭店西墙6台中央空调壁挂外机中1台因故障噪声较大,另一处为西墙上的厨房油烟管道排风扇,运行时噪音较大。经现场组织检测,该两处噪声分别为71.573.2db,超出1类声功能区白天(6:00-22:0055db的标准。

属实

1.424日,宿城区城管局向该饭店下发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及时消除饭店西墙两处噪声污染。425日上午,该饭店已将厨房排风扇拆除,已修复故障空调外机并加装隔音罩。经现场复测,空调开启状态下噪声等效声级为49.9db,符合1类声功能区白天(6:00-22:0055db的标准;整改后经走访噪声源附近住户均反映无噪声影响。
2.宿城区已责令当事人对中央空调外机等容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设备加强日常检查维护。要求城管部门、双庄街道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推进解决。

3

D2JS202204220029

宿迁市沭阳县胡集镇,江苏灏业教学设备有限公司,在厂区后违规建设厂房约4000平方,无环评手续,未批先建。

宿迁市沭阳县

其他污染

423日接交办信访件后,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资规局、胡集镇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其家具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7月取得环评批复(宿环建管表〔20201082号),202012月通过建设项目竣工自主验收,并填报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
2.该企业厂区北侧标准化厂房正在建设,面积约4000平方米,目前已基本建成,无环评手续,主要用于存储仓库,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目录》第97项规定,无需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经核查企业用地为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部分属实

属地按照环境网格化要求,强化日常巡查检查,督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4

D2JS202204220026

宿迁市泗阳县庄圩乡红旗村庄庄组9队,庄某建的场地内从事废铜渣、铝渣加工,露天堆放材料,无环保手续,24小时生产,粉尘扰民,污水随意排放,多次反映无果。目前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宿迁市泗阳县

大气

423日接到信访交办件后,泗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经信局联合开展现场核查处理,情况如下:
1.经现场核实,群众反映的是曹某才铁渣分选加工点,位于泗阳县庄圩乡红旗村庄庄组9队,租用原泗阳县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车间从事铁渣分选加工,现场建有1条铁渣分选生产线,20215月建设,6月建成运行,未办理相关手续。主要生产设备为破碎机、振动筛各1台,原料为铸造熔炼铁渣、无废铝渣,不含废铜渣、铝渣,破碎后筛选、分选出含铁废渣。现场车间外堆放有部分物料,已使用篷布覆盖防尘,分选生产线装置轮轴有锈迹、积尘,近期未生产。
2.经核查,该加工点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水。423日,现场使用无人机巡查厂区周边,院墙外无沟渠、排水管道,未发现生产废水对外排放。该加工点420日已申请变压器报停,正在自行组织拆除生产设备,部分设备已移除至车间外。另查阅2020-2022信访台账,未收到关于该加工点信访举报。
3.调阅该加工点用电数据显示,32627日,4356日用电均值约2100KMH,其余日期未生产,生产采用峰谷用电,时间段均为22:00-次日7:00,该加工点因自身原因自行停产退出非临时停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该加工点北侧约20米有4户居民常住,经走访,群众反映存在前期生产时产生粉尘、噪声扰民现象。
4.泗阳县鑫磊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原从事加气砖生产,年产20万立方蒸压加气砖项目于201455日取得原泗阳环境保护局审批(泗环评〔201451号),2015年已倒闭。车间内存放有原来的部分磨机及沉淀池等生产设施,长期未使用且现场无人管理,环境差。

部分属实

1.针对该加工点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建设的环境违法行为,泗阳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责令拆除生产设备,清理物料。
2.属地庄圩乡组织对该加工点取缔清理,427日已完成。同时对原鑫磊建材生产设施进行拆除,430日场地已完成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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