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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宿迁市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标准?
来源:宿迁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3-24

目前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按照如下标准发放: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内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35%发放,低保内非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25%发放,低保外无固定收入的重度残疾人按低保标准100%发放,低保外一户多残、依老养残按低保标准60%发放,低保外无固定收入的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低保标准20%发放。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镇、农村分别按130、90元/月·人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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