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费用由商保公司与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结算,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由医保经办机构和商保公司分别报销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费用。目前,大病保险没有最高赔付限额,但设置赔付起付线。
我市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患者年度住院医疗费用中合规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4万元(暨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4万元),可按照以下标准享受待遇:起付线之上8万元以下报销比例60%,8万元之上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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