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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普通护照?

发布日期: 2022-05-05 来源:市公安局访问量:【字体:

普通护照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由公安部委托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审批签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 2、普通护照申请人本人提交如下材料:(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详见“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相片标准”, 并提供相应电子档,用光盘拷入并通过公安部系统审核)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居民身份证;(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户口簿及复印件;(四)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五)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批准,要求特殊调控地区申请人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的,应当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受理机构应当要求其提交前款第(一)项规定的材料、本人的身份证件、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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