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县(市、区)残联审核后据实填写《县(市、区)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汇总表》,并予以公示,于每年11月底前连同电子表格一并报省辖市残联复审,省辖市残联审核后填写《省辖市高中和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教育专项补贴申请汇总表》,于每年12月下旬连同电子表格一并报送省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