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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工作帮扶申报“绿色标杆”示范企业

发布日期: 2022-05-06 来源:访问量:【字体:

为引导激励企业自主申报“绿色标杆”示范企业,落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培育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更高质量发展,市生态环境局重点开展5项工作,帮扶申报“绿色标杆”示范企业。

市县联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培训宣贯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座谈会,组建了“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申报宣传工作组,奔赴县区重点企业,逐一进行现场政策宣贯和企业申报工作推进情况调研。与此同时,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也分别通过组织召开“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培训会、主要负责人带队现场帮办指导的形式,对当地重点行业企业开展了政策宣贯、申报方案制定培训工作。

专业帮扶,组织行业专家对企业申报实施方案进行论证指导。鉴于提出申报的企业行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等特点,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申报实施方案可行性专家论证制度,分行业、分批次,定期邀请行业省级以上专家,采取企业现场汇报、专家质询论证、企业现场答辩、形成专家论证意见的形式,对企业制定的申报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和指导,减少企业走弯路,避免重复投入。

积极探索,多渠道帮助解决企业申报资金需求。市生态环境局为企业解读项目资金申报政策及申报程序,帮助企业最大力度争取国家和省专项资金,同时与江苏银行宿迁分行接洽,争取绿色信贷等绿色金融资金支持。

学习先进,组织重点废气排放企业到外地考察学习。推进企业实现由依靠末端治理向末端治理和源头治理并重转变,从政策、技术、结构、标准等多个维度协同推动源头治理,在废气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及时帮办,跟踪推进重点企业申请验收。市生态环境局持续跟踪“绿色标杆”示范企业建设推进进度,逐一到现场进行调研帮办。

培育“绿色标杆”示范企业,直击工业企业管理、治理的难点和重点,通过主动帮办、正向引导、反向鞭策等方式,帮助企业向更优更好更强发展,这不仅有利于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更有利于提高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更好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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