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厂中厂”专项治理重点工作部署,持续推进租赁双方排查整改存在问题,10月22日,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厂中厂”专项治理推进会。各地应急管理部门分管领导、业务处(科)室有关人员,全市431家出租方、1163家承租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吴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各地坚持县区、乡镇(街道)和部门联动,积极采取部门检查督促、实地帮扶指导、严格监管执法等措施,着力推进租赁双方安全管理协议签订、现场统一协调管理、员工疏散演练组织、各类违章搭建拆除、技防设施安装使用等专项治理责任落实。截至目前,涉及单栋厂房分层出租、同层厂房分割出租的440家企业已实现部门安全检查全覆盖,并及时交办整改存在问题和组织复查验收,及时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会议强调,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通过专项治理“回头看”,采取典型示范引导、问题隐患曝光、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持续巩固提升专项治理成效。租赁双方要对照18项重点治理内容,规范安装使用“一键响铃”报警设施,及时拆除影响应急逃生违章搭建和清理粉尘涉爆、危化品储存使用、锂离子电池生产等高风险企业,加强动火、高处、检维修、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会议要求,各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动态排查企业底数,及时将新增企业纳入治理范围,采取领导包挂、部门协同、警示约谈等措施,深化专项治理推进落实。出租方和承租企业要围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全员应急疏散演练、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等重点内容,规范出租行为、定期自查整改、严格风险管控,常态化落实动态报备、先审后租、协调管理、自查自纠等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会议集中观看了“厂中厂”三起较大事故警示教育视频,通报各地专项治理存在问题,同时调度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监测预警系统推广运用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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