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歇业备案部门协同机制,在市场主体申请歇业备案时,实现与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简化税收报告和纳税申报、职工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减少)等业务同步办理,推进高效办成歇业登记备案“一件事”。(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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