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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2-03-10 来源:访问量:【字体:

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宿迁市农业农村局编制了《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宿迁市农业农村局网站(http://nyncj.suqi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宿城区太湖路67号,邮编:223800,联系方式0527-82289021,传真:0527-84374135,邮箱:sqsnync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农业农村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领域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切,突出“六稳”“六保”主线,以建设新时代“鱼米之乡”为目标,严格贯彻落实《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2021年,根据领导分工变化及时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切实有效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特邀市政府信息公开办领导到“农业农村大讲堂”专题授课“信息公开”,提高全局上下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以《宿迁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统领全年信息公开工作;印发《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属性认定制度》《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发布制度》《市农业农村局信息公开协调制度》《市农业农村局信息管理动态调整制度》等制度,及时组织修订局信息公开“三项清单”,通过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推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拓展我局主动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局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2021年,通过网站公开发布信息712条,微信文章771篇、微博消息655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7条,公开征集意见建议7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举行《宿迁市农业设施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1次,参加《星期三政民互动》“美丽乡村 美好生活”活动1次,参加政行风热线栏目活动2次。

四是围绕社会关切发布公开信息。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和答复公开工作,全文公开26件建议答复和29件提案答复。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制作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十问十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政策问答、城市养犬的动物防疫责任、养殖场动物防疫“十问十答”、宿迁市农业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等一图读懂,充分回应群众政策信息需求。

五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9件,均为自然人提出的网络申请,全部按时答复。因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参加行政诉讼1件,我局胜诉;针对我局提起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件,尚未审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5

行政强制

3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0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0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悉心指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政策解读力度仍需加大、政务新媒体建设仍要加强等。2022年,我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丰富公开内容,加大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力度,创新公开方法,拓宽公开渠道,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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