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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调整市区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

发布日期: 2024-10-21 来源:速新闻访问量:【字体:

为切实解决城市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不断拓宽住房保障受益面,日前,我市正式下发《关于调整市区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市区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2024年宿迁市区城镇居民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标准分别由人均月收入2625元、1665元调整为2772元、1758元。该项调整自2024年10月10日起执行。

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区实行的住房保障主要有公共租赁住房、棚改安置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其中,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保障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优先供应无房户。棚改安置住房主要保障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居民。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保障城市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不设收入线门槛。

市区城镇家庭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满3年;家庭收入状况符合中等偏下收入和低收入认定标准;家庭住房状况符合住房困难标准且5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另外,还包括确定的其他条件。

有需要的群众可以通过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申请公租房保障。市区各街道办事处设置“帮扶中心”窗口或由专人负责,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众可以直接到各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线上申请可登录住建部推出的“公租房”APP,注册后可以在“资格申请”中进行申请。也可通过宿迁市帮扶救助中心建立的外网平台网站申请,个人需要先注册账号,登录之后可以在“自主申报”中进行申请。此外,还可以通过微信端关注“宿迁民政”微信公众号,点击“民政互动-帮扶救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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